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4:43:37※ 引述《willowm4 (說書人柳豫)》之銘言:
: 你會發現,只要認真看了大量林生前留下的文字、訪談,大多都會痛心痛罵加害者
: 然後有人就會說「小說辦案」、「粉絲騎士」
: 但有沒有發現,就是所謂的74,才會翻閱大量資料並思考得到結論!
可以不要再小說、網誌辦案了嗎
文字顯示這個人很痛苦,跟他實際上有什麼遭遇
當然沒有確實的關係
創造出文情並茂的的文章本來就是小說家的工作
你花個幾年的時間磨練,也能寫出幾篇字字血淚感人肺腑的文章來
然而,這不代表你真的有經歷過什麼常人不能承受的悲慘經驗
舉個例子吧
阿翰事件中那篇「女孩一定要好好保護自己」
作者也寫得十分動人,也看得出她十分痛苦
但是難道能因此就說阿瀚有犯罪,或者對不起她嗎?
到底「一個人很痛苦」表示「存在加害者」
這個邏輯是怎麼來的?
小三74團可以不可以去動動腦子想想這個問題
如果光憑小說、網誌、文章就能定人罪
阿翰現在已經在服刑了吧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4:44:00我每天都發五篇廢文 哪一天被當成智障也是可能性很高所謂大量資料=可信根本好笑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7-05-26 14:45:00如果真的有以小說網誌辦案那陳興早就被抓起來關了
作者:
fuweick (little chick)
2017-05-26 14:45:00單純情傷的也一堆很痛苦的 不然開放給八卦版公審好了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7-05-26 14:46:00日創社證據也快點拿出來,那篇根本不能證明他有問題啊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14:46:00其實這個案子跟阿翰愈來愈像了 連罵人去死都可以像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4:46:00林女寫成金庸大全集也贏不了陳師啦 你要入陳師罪太簡單了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26 14:46:00
沒錯,畢竟大文豪可以透過文字向讀者渲染情感( ̄▽ ̄)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4:46:00
你這樣亂貼標籤,所以可以稱你為陳星74團嗎?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7-05-26 14:46:00上次有個46歲空姐也是女孩兒 被醫師騙炮 醫師必須實名制
作者:
hope951 (分說、不分說、不由分說)
2017-05-26 14:47:00現在74團一直退守到假學歷了,連日創社也守不住了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4:47:00只要陳有發過一通性侵後道歉簡訊 只要一通 他就死定啦連一通都找不到 這麼難喔 奇怪
作者:
CenaC (çŽ‹è‘›æ ¼åŠ æ²¹!!)
2017-05-26 14:47:00那我大概會被定義成賭鬼@@
作者:
asked (艾斯可一滴)
2017-05-26 14:48:00先補血
作者:
kichyo (安土城主)
2017-05-26 14:48:00醫師有假名嗎?87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4:49:00
to hope,所以你現在強調假學歷也算是74團嗎?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17-05-26 14:49:00阿翰真的很有品 被肉搜攻擊 還幫女生馬賽克的好好的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4:50:00
就事論事很重要,檢調不是也在偵辦中嗎?難道檢調也是74團
作者:
JackTheRippe (WRYYYYYYYYYYYYYYYYYYYYY)
2017-05-26 14:51:00所以這個案子什麼時候會被定調成阿翰2.0?請大家
作者: killeralee (..............) 2017-05-26 14:51:00
推陳腥74團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4:51:00
至於hope提到假學歷,假學歷本身就不對,應該沒什麼好說的當然啦,也是有失智列車乘客認為陳不是假學歷,發了奇文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17-05-26 14:53:00其實我蠻欣賞您不讓他失去熱度的執著不然7天就該冷卻了呢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14:54:00
陳興也是只發發聲明你們就信了 還有臉說小說辦案阿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4:56:00可是陳星的聲明跟小杯的文章可以相互印證捏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4:56:00
假造學歷都能做了,發聲明就全然可信嗎?看來有人才是真正的團員,只是這個團護航的是老師,真有趣。
作者: w76530 2017-05-26 14:57:00
所以一直在等父母同學來打臉啊,不知道還要等多久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4:58:00
有吻合也有不穩和,所以只挑對你們有利的來嗆人,不就是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4:58:00你要做的就是默默支持潛在受害者出來就可以了 你也不用知道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4:59:00是誰,他們要被保護。你只要繼續施壓晨星讓受害人敢於出來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0:00
你們口中的74團,只是支持的人不一樣罷了,少裝中立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00:00剩下的就交由檢察官就好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1:00到現在相信陳性侵女學生的到底還有幾個?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1:00
學生,這件事也許不一定有性侵,但也還沒證明不是性侵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2:00支持的人? 74團可能有支持的人吧 我可沒有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2:00
我沒有指名是誰,但一直嗆小說74團,我認為就是陳星74團
作者: arceus 2017-05-26 15:03:00
這就是理性派堅持證據的理由 輪到定罪派堅持有罪的理由了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3:00
雖然小說不是證據,但也的確有部分真實,所以又怎麼能知道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04:00本來就要去支持潛在受害人出來舉證,有支持對象比較對吧?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4:00
多少是真多少是假,所以急於否認小說一切,豈不怪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5:00我從來沒有假定陳*是性侵犯啊XD鄰居也不見得會注意到啦,像我其實就不太清楚我鄰居啥樣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05:00你不表態支持就根本不會有人出來,那你站在理性證據那方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6:00
所以照sading邏輯,南檢和謝律師都是小說74團囉?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6:00南檢不是啊 因為南檢現在啥結論都沒有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06:00基本上是在打安全牌,但這社會對女性要求較高,安全牌不一定
其實這種事警察在查很快啦 就怕結果讓大家都尷尬而已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07:00
南檢已經在偵辦了,我不信他們沒有看小說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7:00這件事情被民代提出來之後 在南檢以他字案辦理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07:00能夠矯正現在既存對受害者的打壓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8:00南檢根本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陳是多壞的人別拿74團跟南檢比,人家是正常公務員
很多被詐騙的也是失心瘋怎麼勸都不聽 人就是這種生物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09:00你說要看證據的當然我不能說你錯,但那些講林是為錢的那些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09:00說林是為了錢的...那絕對是故意想激怒人的 = =
她是被騙感情受害者沒錯啊 問題如果是自己甘願被騙呢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10:00人,我徹徹底底的瞧不起他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0:00
arren,亂嗆74團也是另一組74團開始的,我也沒說南檢74團啊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11:00為了不讓這些言論成為其他受害人出來的絆腳石 得要對之攻擊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1:00
陳目前的糟糕事就是學歷造假和背叛配偶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5-26 15:12:00不起訴74團也不會道歉的啦
然後連家裡也不諒解她(我的女兒很乖都是交到壞老師)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2:00
也許我們不清楚事情真相,但就目前所知道的情況,陳人格備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3:00
受質疑,我不能理解大家從小說找蛛絲馬跡有何不妥?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3:00學歷造假是不好,背叛配偶...這拿來公審是?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14:00stock你要潛藏受害人出來 就不該繼續編這些故事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4:00從小說找蛛絲馬跡,沒問題,換句話說,可以透過小說提出各種不同的猜測,這絕對沒問題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4:00
學歷造假不是只是不好,又背叛配偶,這樣信用和人格,罵人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15:15:00
因為任何有女生去補習的家庭都可能受害當然能公開討論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5:00
小說74團那一方怎麼一點都沒對這點質疑呢?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5:0074團最大的弊病就是把假說直接當定律 然後各種口無遮攔因為陳的評價已經爛到谷底了 去罵他幹嘛?
因為一切的假設都在於她所有片面之詞都是真的這個點上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6:00所以公審的不是"背叛配偶",是"跟女學生交往"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6:00
這和郭冠英節目講得那些話一樣噁心,怎麼一點都沒讓陳星74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7:00我不太懂的是,你覺得郭冠英這個人 有需要特意罵他什麼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17:00片面之詞 就受到的損害來看 林絕對是遠大於陳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8:00受到的損害,跟陳有沒有性侵是完全兩碼子關係
作者: thomaschion (老湯) 2017-05-26 15:18:00
你如何證明作者是憑空想像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18:00若要兩者選一個立場站,我絕對先站在死者那,去調查他受到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18:00
所以過分到一個程度,就沒關係了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19:00所以你覺得類似這篇的文章,發文動機是為了想幫助陳星?不是啊 應該說,一個爛到骨子裡的人 我是很懶得去講什麼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19:00的不公,而不是站在好端端的另一方覺得他是個路人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15:19:00
陳星跟他妻子說說你就覺得林是小三 還不是也只聽片面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0:00
此篇作者立場偏不偏頗,我相信明眼人都知道,你用點心去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0:00林自己承認是小三 資訊可以更新一下了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20:00我不會說他立場有多中立 但你認為他是為了幫助陳星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1:00林沒有說被性侵 所以只能假定沒有性侵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15:21:00
懶得講個人選擇 但我起碼怕身邊的人受傷害所以要講
為什麼我說愛到卡慘死 因為當局者迷 旁人都勸說他在騙結果當事者到7年後才終於願意認清自己是被誘騙了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2:00
sading你是法官嗎?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22:00先不用提法官啦 都還沒有起訴呢
當初大家勸你別被他拐 但是你卻偏要去 然後還是被玩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2:00在沒有證據之前 假定一個人沒有犯罪 是基本常識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3:00
他沒說就代表他沒有,那林在網誌和小說提到第一次性侵,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3:00例如 沒有證據證明Jet94不是性侵犯 但 我必須假定他不是
一開始被拋棄 面子還放不下 痛苦好幾年 最後才認清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15:23:00
那是法院 社會可以做合理懷疑這也是基本常識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4:00
什麼要忽略?你們立場偏頗很明顯,衷心建議不要亂嗆人74團
作者: Pictor (Pictor) 2017-05-26 15:24:00
雙重標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4:00合理懷疑要建立在基本的事證上 以及懷疑不等於指控懷疑只是有可能 而不是認定那已經是事實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24:00無罪推定是假定他不是沒錯,可沒說假定性侵不存在喔
好啦!我是74團啦!我是從一開始就認為第一次就不可能是合意性交。林女不太可能有需要從他身上得到什麼,筆墨帶不走,錢財也不至於匱乏。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5:00我代誰的ID都可以 基本邏輯都是一樣的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25:00只是因為性侵的加害人在這件事上太明顯的只有一個人 才會讓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5:00
那我也來假定sading你是陳猩74團或是工讀生
自己明明一個資優正妹人生卻變成這樣子 腦子就生病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6:00「不是」這兩個字 有沒有看懂?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6:00
那你幹嘛不代你自己的ID,理性與你討論真是一點意義都沒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27:00因為我做過什麼事我當然知道啊 還需要假定嗎XD你真的很好笑耶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8:00
是我誤解嗎,sading是承認自己是陳的74團或是工讀生?
作者: fxntdsxdr 2017-05-26 15:28:00
你怎麼知道不存在 你是承辦檢察官嗎?
作者: Jet94 (QQ) 2017-05-26 15:29:00
好吧,這樣蠻好笑的,我花在你這篇時間夠多了,bye~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29:00不存在性侵的被害人和加害人是因為當事人沒控告吧?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30:00提到性侵的只有小說吧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0:00但是有兩種情形性侵案件是告訴乃論,所以合不合意就變關鍵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31:00a大的理解是正確的 沒有證據之下 我會假定某人不是罪犯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1:00那即使當事人沒提出控告,也可以有受害人與加害人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2:00假定某人不是罪犯 不等於犯罪沒有發生是因為這個事件如果有犯罪,只有可能是這個人才會讓你覺得指控有性侵發生就是在指控陳犯罪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34:00你要證明犯罪存在 和犯罪人是誰 就需要證據 否則便只是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4:00沒我不是,我只照我的邏輯推而已 如果有錯請指教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35:00想像 而想像 是沒有意義的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5:00我同意你要證據,但性侵與否我全力支持調查 也全力支持輿論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6:00站在支持潛在受害者,而非編造對林不利的故事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7:00所以我覺得你要起訴人的流程 應該是證明犯罪發生 再來找嫌犯現在應該是連證明犯罪有沒有發生都還沒 支持調查 跟定陳罪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39:00現在根本還沒開始要治陳的罪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39:00到時不起訴 麻煩跟陳和家人道歉
這個東西棘手的不是法理。是根本不可能讓全部的人可以接受的結果啊。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1:00什麼意思?是因為很難找到證據?
人跟人之間的作用本來就很複雜。這樣討論肉搜真的是讓受害人勇敢的站出來嗎?我不認為耶。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3:00我同意你,我絕對不能說林一開始沒有合意,這可能根本構不成
法律是講證據。但人腦是講主觀認定。現在覺得林被右肩的,怎樣都很難改變這個想法;反之亦然啊。你如何有個讓全部人接受的結果?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4:00性侵。但是我相信社會的支持,會加重那些在玩感情的人負擔我是不看好走法律行動可以對陳做出任何限制的
作者:
arrenwu (鍵盤的戰鬼)
2017-05-26 15:45:00別再用誘姦這種詞彙啦 要嘛 強姦 要嘛 騙砲現在這部分還在吵的就是到底是不是 性侵
在玩感情。常常也有時候是別人一廂情願的自以為被傷害。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6:00我覺得最後應該還是只能用輿論來限制這種事再重演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7:00我是這樣覺得,為什麼平平談感情女生就會更容易受傷?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47:00男生也會受傷啊 只是你不在乎罷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5-26 15:48:00男生受傷上來哭 比較難得到同情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8:00這件不平等的責任 導致了很多社會問題,甚至導致林自殺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49:00我覺得不是我樣本數哎,女性要貞節是西方跟東方以前都如此是,除非那些人自己心中有我不是弱者的價值,不然平權不存在但是在現今打壓這種價值的社會環境,心中要有這種想法很難
連訪談全部一起看,然後你還會說出跟遭遇無關這樣的話
作者:
CGZB (ZB)
2017-05-26 15:53:00所以我才會起身攻擊那些打壓者,開始叫別人畜生既然消滅不了叫母豬的,就只能另起對立負面語言與之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