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防狼師條款立院通過!補習班未來對外招生

作者: diego99 (誰是我的小天使?!)   2017-05-26 17:29:47
1.媒體來源:風傳媒
2.完整新聞標題:
防狼師條款立院通過!補習班未來對外招生須揭露老師真實姓名
3.完整新聞內文:
方炳超 2017年05月26日 12:24 風傳媒
立法院26日進行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立院三讀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修正草
案,即所謂的「狼師條款」,未來補習班對外招生時,須揭露負責人及老師的真實姓名。
近期因林亦含案,引發社會各界對補教業管理以及補教老師實名制的關注。此案本月17日
才由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初審通過,趕在本會期最後一天院會,進行二三讀並通過。
未來,補習班招生廣告或宣傳,若涉及負責人、教職員工姓名時,除立案名稱外,必須揭
露其真實姓名,且不得有虛偽不實的情形。法案也明定補習班聘僱教職員工前,應檢具相
關名冊、學經歷證件、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並附上3個月內核發的經查刑事紀錄證明書等
基本資料,陳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至於聘僱的教職員工若為外國人,
也必須檢附其原護照國開具的行為良好證明文件,但現已在台者不受規定。
衛福部將建立「性騷擾、性侵害犯罪者資料庫」
條文也訂出,未來由衛福部建立「性騷擾、性侵害犯罪者資料庫」,協助轄市、縣市教育
行政機關辦理查詢。針對補習班教職員工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性剝削經判刑確定,或通
緝在案,以及有性侵害行為或情節重大的性騷擾、性霸凌、損害兒少權益行為,經查證屬
實者,應解聘或解雇;不過,若非屬情節重大,或是還可審酌案件情節者,則規定1至4年
不得聘用或雇用。
而補習班負責人如果涉及性騷擾、性霸凌、性侵害、損害兒少權益行為,直轄市、縣市教
育行政機關也會廢止其補習班立案。補習班執業時如發生負責人及教職員工對學生有性侵
害等行為,除要依法通報,也須通知各直轄市、縣市教育行政機關,違者處負責人新台幣
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必要時也
會令其停止招生或廢止立案。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委柯志恩說,這案子是當時在藍綠因前瞻條例有不同看法下,難得有
共識的案子,大家非常認真審查,狼師是補習班之恥、家長心中之痛,她希望未來不要再
有類似案例再發生。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storm.mg/article/272969
作者: f124 (....)   2017-05-26 17:32:00
自己去當小三這種事最好是不會再有XDDD
作者: morichi (我把你們當人看)   2017-05-26 17:32:00
講的好像才女不知道陳星本名才上去給幹一樣
作者: Tchachavsky (柴)   2017-05-26 17:33:00
照樣當小三 無罪
作者: ewing (old School)   2017-05-26 17:34:00
有檢舉機制 嗎。又可保護被害者。 不要每次都要靠新聞報紙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7-05-26 17:34:00
預估補習班會釋出大量教師職缺,很多學校老師或公務員不敢兼課了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26 17:34:00
以後大家講到這法案都會想到有位狼師叫陳國星
作者: asiaking5566 (無想轉生)   2017-05-26 17:34:00
小三們進攻嚕~~
作者: deii (仙女什麼是愛的場景?)   2017-05-26 17:34:00
不要臉天下無敵。真名會讓它龜嗎請問ooutputt有什麼含義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7-05-26 17:35:00
家長花錢送女兒去被補習班老師誘幹,這種事最好不要再有
作者: alfiema (歐啦)   2017-05-26 17:35:00
陳國星這樣也算是歷史留名了吧,只不過是臭名XD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7-05-26 17:35:00
知道本名就不想跟老師戀愛了嗎( ̄▽ ̄)
作者: f124 (....)   2017-05-26 17:38:00
女兒自己要去跟老師睡你家長是擋的了喔? XDD
作者: kimkim9988 (阿金)   2017-05-26 17:45:00
對啊,花錢送小孩去補習班被老師幹,老師剛好而已,,學生家長活該
作者: cwind07 (恐龍時代)   2017-05-26 17:46:00
陳星這咖拿夜間部的學歷最好有小女生會迷他 詐欺混人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7-05-26 17:47:00
性犯罪被判刑確定了還要可以繼續在這領域工作有點奇怪,
作者: tv5566 (爽)   2017-05-26 17:47:00
幹 工讀生真的夠扯 陳星怎麼不幹自己女兒的嫩鲍
作者: Crauser (Crauser)   2017-05-26 17:48:00
雖然說是非屬重大情節之類的,但有這個前科還要聘用當講師,難道不擔心再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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