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林奕含的討論話題很熱,
可是我發現,了解林奕含論點的人卻非常少,
但也情有可原啦,畢竟要瞭解她的論點,
必須要詳閱所有的相關資料,訪談、網誌、FB、小說......
我也是看了非常多東西,才終於看懂林奕含的感情觀。
就林奕含的觀點來看,她認為女人是有弱點的,
當喜歡的男人對女人示好,對女人許下承諾,
是沒有女人可以不動搖的。
所以當喜歡的男人,用花言巧語欺騙女人,
進而使得雙方發生關係,
那這就是一種誘姦,一種性犯罪,
因為面對這種情況,女人無法不動搖,
既然無法抗拒,那這不就是強暴嗎?
當喜歡的男人挑明講:『我只想跟你幹一砲就說掰掰,』
那麼女人還能保有判斷,還有能力拒絕說不要;
可是當喜歡的男人騙你說:『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那麼女人根本沒辦法拒絕,所以就算同意了,
也只是一種不得不同意的同意,不能算是真正的同意。
當然站在世俗的觀點,會覺得哩勒公三小,
啊不就感情糾紛而已,你自己笨怪誰,
這個社會就是容許男人騙砲。
也因為如此,林奕含痛苦了非常久,
喜歡的男人主動示好,根本就難以拒絕啊,
可以在難以拒絕的情況下,欺騙女人和她做愛,
最後讓女人受傷,這怎麼想都很奇怪啊。
於是乎,林奕含『花了七年知道這叫姦』,
即便在做愛的100小時或是100天內,
飲食如常、衣著如常、談笑如常、屎尿如常,
但只要某天發現,原來當時的山盟海誓只是欺騙,
那麼合意就變成了不合意。
畢竟女人當初願意做愛的對象,
是那個真心愛我的男人,而不是只想打砲的渣男,
和「真心愛我的男人」做愛,是合意,
和「只想打砲的渣男」做愛,是不合意。
只有理解林奕含的核心思想,
你才可以明白,為什麼她這麼的恨陳星,
一直暗示他誘姦、性侵,卻又不敢明明白白的講出來,
雖然有各種驚悚可怖的指控,但卻連第二個受害者都沒有。
因為除了林奕含,沒人覺得自己是性侵受害者,
畢竟老練棒棒如陳星,要操控喜歡自己的女學生,
讓雙方在合意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其實是易如反掌的,
所以他根本沒必要來硬的。
但是林奕含想了七年,才終於弄明白,
這種用謊言騙女人上床的行為,其實也是一種性暴力,
只不過我們的社會太落後,一直默許這樣的事情發生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