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girls (哥)
2017-05-28 09:33:36雖然過去不乏短短的理由書,但這麼大的公共議題寫得像期中報告實在出乎意料。
幾行帶過,就判定違憲,其內容還不如一般法院判決。
大法官每個都很有料,理由書配上各種意見書,讀起來才會自虐過癮。豈料這次,
十五個大法官只有二份不同意見書,感覺內部一片祥和,枉費外頭先前一團熙攘。
人家美國最高法院好歹是五比四驚險過關(美國本來就相對保守),
依我專業判斷,可能是為了發英文版本,考量翻譯是以字計費,為了節省公帑,
所以才作出如此簡潔的釋字。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