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ystalNik (水晶尼克)》之銘言:
: 講真的 現在台灣的情況就是
: 領養的人沒那麼多
: 領養者不是隨便就能領養的 要經過審核
: 至少確保領養者家庭是穩定的
: 所以反對同婚領養的人 覺得寧可小孩沒有家庭
: 也不願意開放給同性戀領養 至少讓孩子有穩定的經濟來源和較多的資源?
: 有人說給同性戀會被霸凌
: 但如果這些人沒有給同性戀領養
: 不但被霸凌 還沒有穩定家庭 還沒有經濟來源
: 靠北不是更慘?????
: 同性領養: 被霸凌
: 沒被領養: 被霸凌 還沒家庭 經濟來源薄弱 就學缺少資源
: 怎麼樣想都是有同性戀領養會好一點吧????
討論這個其實沒啥用處壓
因為實際上在判斷的又不是鄉民
是法院在判斷說是否讓同伴伴侶可以收養小孩
而且法律上也不可能明文禁止同性伴侶不能領養小孩
要實際一點講的話
收養的意義是讓沒有父母照顧的孩子能夠有完整的家庭
而不是讓想要收養的父母有小孩
最重要的主體還是在孩子身上
只要孩子願意接納收養者,再來收養者有意願、有能力照顧好
那性向如何不是重點
反過來說
如果孩子不願成為同性伴侶家庭的一份子
即使其所認為的理由或是認知被視為是歧視,也不該無視而強行被收養
另外
如果認為被同性戀收養會被歧視霸凌
與其說被異性戀收養也會被霸凌或是有家長總比沒家長好這類反觀
倒不如直球一些
直述當霸凌真的發生之時如何解決面對
當有能力解決問題時,問題就不再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