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熊抱落單女「幫我含一下」 持刀色男重判4年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陳男深夜見年輕女子獨自騎機車,突然攔車拔鑰匙熊抱摸胸,女
子驚嚇棄車逃跑,陳男持刀追趕,要脅「幫我含一下」,女子急中生智說「你應該去找工
作並花錢解慾」,並留電話表示願幫他找工作才脫身,陳男隔日真的來電,女子報警將陳
男誘出逮捕,最高法院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名,重判陳男4年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2015年12月27日凌晨1時許,騎贓車行經高雄市大寮區光明陸橋前,見19
歲女子獨自騎機車經過,陳男追上前搭訕,詢問「為何這麼晚才回家?」女子驚嚇打算逃
跑,陳男卻把機車橫擋在女子前方,拔掉女子機車鑰匙,從正面熊抱襲胸,表示「我想要
,我很久沒有做那個,妳幫我好不好?」女子奮力掙脫,棄車逃跑。
陳男不罷休,亮出瑞士刀徒步追趕,邊追還邊喊「不然妳就幫我含一下也可以」,被害人
轉頭與陳男拉扯,想要搶回機車鑰匙,再遭陳男襲胸,甚至強抓女子的手撫摸自己下體。
被害人趁車輛經過,陳男分神之際,搶回鑰匙再度逃跑,陳男仍死纏爛打,邊追邊喊「幫
我一下」,被害人向陳男說「你應該去找工作並花錢解慾」,留下工作地點的老闆娘手機
號碼,承諾會幫忙找工作,陳男才停止糾纏。
被害人一早上班時,把恐怖經歷告訴老闆娘,老闆娘此時接到陳男詢問工作的電話,她佯
裝被害女子與他閒聊,再由被害人報警,將陳男約出逮捕。
陳男落網後承認襲胸,但否認持刀要脅,反指女子先搶他的機車鑰匙,才會揮刀作勢要取
回鑰匙;歷審法官皆不採信,各依加重強制猥褻、竊盜罪判刑,陳男不服一路上訴,高雄
高分院重判4年徒刑,最高法院日前維持見解,全案定讞。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06374
5.備註:
現在都這麼直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