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llKitty (地獄山貓專打蠢吱)》之銘言:
: 本來以為只是警方高層惡搞太陽花學匪頭子林
: 結果內政部自己跳出來說:將在林非凡同意下 安排員警疏導交通
https://tw.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080106000015KK08155
網路上找到的 請保全公司 時薪350 工時8hr
6個人的話 差不多350*8*6= 16800 (一路發 好兆頭)
好兆頭又也不貴 為什麼要省那個一路發的兆頭
去沾那個公器私用的渾水? 那又不是官? 沒有任何官銜?
安排這件事本身就是公私不分...
私人怎麼樣本來就是要自己解決
警察不是向來都是事後收尾撿骨頭的嗎?
更何況沒人會白目到鬧別人婚禮?
老實說 這樣的安排很怪...
完全沒有實行公務的必需性
: ※ 引述《Joseph5566 (約瑟夫5566)》之銘言:
: : 內政部:將在林飛帆同意下 安排員警疏導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