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結果 - 陳水扁 - 維基 https://goo.gl/jSorjO
除龍潭案有爭議外,扁沒有貪污,而是金錢使用目的不法。
不過十年前物價較低,可以理解有人現在把三億當三兆看。
當然有人認為國務機要費亂花或沒花的該繳回,也是對的。
不過對扁由愛轉恨,先打扁才能立道德制高點,就是錯的。
簡單說到底哪些有罪,同樣事是不是只有抓扁,要先查過。
但現在連民進黨也不肯不敢調查重審,那就沒人知道真相。
貪污的錢要歸還,但不法使用是要繳罰金給國家或去坐牢。
國務機要費案 - 維基 https://goo.gl/XMQJJt
假設國務機要費、特支費有不實開銷,那也是偽造文書罪。
瑞士銀行因洗錢解凍的也不是繳回國庫,而是最高檢專戶。
扁案8.9億 將匯最高檢專戶 - 焦點 - 自由時報電子報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261419
真要下結論的話,就是中華民國總統應該當選後六親不認,
跟所有親友斷絕往來,這樣就不必擔心狐假虎威來犯法了。
如果可以回到2000年,第一件事,就是叫扁珍立刻離婚!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