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女大生因愛慕主動獻身 男不願交往遭誣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17-06-11 10:30:54
※ 引述《yoyodiy (廢文心得文大師)》之銘言:
: 這個男的根本就是想吃卻不負責
: 八卦男權應引以為恥
: 人家女生也是人生父母養的 若只是想玩玩 不想負責也該在發生關係前明確
: 表達自己的看法 這種靠著別人的仰慕來達成一己的私慾 真的不值得板友學習
: 雖然檢方判定不起訴 但女方還是加強自己的內蘊 等到兩年後出社會 存夠錢去整型
: 找個高富帥男友 再回去找這個渣男讓他崩潰 報仇為時未晚
: 以上供參考
這要看男方 一開始是怎麼解讀女方的追求
如果男方判定 女方是放入感情的
還把人當一夜情 就不應該
但男方可能一開始 就判定女方是抱著一夜情的心態來追自己的
所以也用一夜情的心態去上床啊
畢竟雙方不熟
女方只是因為常在商店看到男方
就主動去追 多數人也會當一夜情來看
就像有男生 會因為只是看女店員很漂亮
就去追求
但其實雙方根本沒相處過 沒有感情基礎
只是要肉體而已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6-11 10:40:00
客人去好市多試吃之後沒買會被告偷竊嗎?...主動給人試用本來就要自己吸收對方不買單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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