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吸毒過量死在屋內變凶宅?房東求償法官駁回
3.完整新聞內文:
謝姓男子在劉姓女友的租屋處吸毒猝死,許姓房東認為謝死亡導致房屋變成「凶宅」,
房價下跌,對劉女和謝的家屬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但新北地院認定吸毒過量猝死,
並不符合自殺或他殺的情形,不會讓房屋變成凶宅,今天判決房東敗訴。
判決指出,謝姓男子2015年10月間和劉姓女友在新北市三重區租屋同居,同年底謝
因吸毒過量導致呼吸衰竭,猝死在屋內;許姓房東認為謝陳屍屋內,讓他的房子變成
「凶宅」,房價因此下跌,對簽下租約的劉女和謝的家屬等人提告求償。
新北地院認為,許姓房東並未提出證據證明謝是故意死在該屋,藉此要讓房價下跌,且
吸毒者吸毒會因體質、耐藥性等因素,導致對身體影響不同,謝無法事前預料該次吸毒
會害死自己,如同一般在家中上下樓梯跌倒或食物中毒死在家中等情況,並不符合他殺
或自殺的情形,不會讓房屋成為凶宅,判決許姓房東敗訴。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2523845
5.備註:
有人死了也不能算凶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