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mpireisme (empireisme)》之銘言:
: 如題
: 理組好像覺得會看判決書
: 就很猛
: 但是理組真的看的懂判決書嗎?
: 以下是某判決書
: 查法律行為本身與法律行為所生之法律效果(即法律關係)不同,法律行為不存在係指法
: 律行為之要件事實,根本上有欠缺;法律關係則就法律行為透過法律規定要件加以評價。
: 是契約行為乃法律行為本身,屬法律關係變動之要件事實,尚須就特定時空之過去事實透
: 過法律要件,加以法律上之價值判斷,才能確定法律關係。基此,確認法律行為所生之法
: 律效果不發生者,即屬法律關係之確認而非僅以單純之事實為對象。
: 103年度台上字第736號判決
: 不知道理組看的懂嗎?
: 還是理組覺得法官在賣弄文字?
就理組的本人了解
法律行為 生 法律效果
法律效果 等於 法律關係
法律行為 即 滿足 法律要件 的 特定事實
因此 法律行為不存在 即 該特定事實 不滿足 法律要件
法律行為不存在 則 不生 法律關係(效果)
所以要確認 法律效果不發生 則透過確認 法律行為不存在
要確認 法律行為不存在 則透過確認 該特定事實 不滿足 法律要件
所以要確認法律效果不發生 既是確認該特定事實 同時也確認法律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