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有些人說阿扁無罪?
先不管法院換法官或是美國調查證明貪汙洗錢
只要看之前阿扁自己開過記者會說做了法律不容許的事
陳致中也曾發表申明說犯罪所得沒有七億,是四億
等種種跡象都說明阿扁一家絕對有貪汙
然後阿扁身為一個受刑人給你保外就醫的福利就算了
還到處曝光,放影片演講,握手,餐會樣樣來
不懂得低調也算了,該申請的程序也可以無視,還嗆主管單位
完全視法律於無物,還是台大法律系畢業,當過律師
這樣還可以支持下去的除了腦x吱吱死忠扁迷之外
就是那些陳幸瑜說收了她爸錢的政客了
有罪無罪其實明眼人都看的很清楚
不要說一般民眾,就連dpper也很多人不贊成放扁
菜英文就是沒收他陳水扁的錢才有種不特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