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

作者: david190 (david)   2017-06-17 03:47:29
一個僅供參考的虛擬案例:
郭抬明的土城紅海
某業務屌絲男 在土城上班時 約了一名 紅海合作廠商業務女屌絲 相聚
結果 業務男屌絲利用 土城總部大門接待大廳的會客室 下藥迷昏 合作商業務女屌絲
帶到土城附近的賓館姦殺
請問 郭抬明是否需要負起 合作商業務女屌絲被姦殺的 連帶賠償責任
個人認為 : "需要"
原因 : 郭抬明 沒有盡到 三樓應盡的責任
※ 引述《Edifiel (尖頭麵)》之銘言:
: 蘋果日報
: 律師觀點:員工殺人、老闆賠償?從媽媽嘴案來看雇主的責任
: 李維剛/執業律師
作者: Kazimir (Kazimir)   2017-06-17 07:02:00
不是嘛 你車停在停車場突然一顆隕石掉下來把車砸了這樣停車場也有責任嗎? 還是要再立一塊牌子說本停車場停車有受隕石轟炸可能才行..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17-06-17 03:48:00
樓下請給分
作者: kslxd (置底震怒放火路人某K)   2017-06-17 03:50:00
32分 原因 太短
作者: ameko34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2017-06-17 03:51:00
鍋董沒監督管好員工的懶叫,本來就應該要賠,看到員工約女人,本來就應該要問,你是不是想姦殺人家
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2017-06-17 03:51:00
判賠的確太過 但有道義責任媽媽嘴不能完全沒有這樣的感念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6-17 03:53:00
幾年前HTC就有經理放高利貸帶其他員工到貴婦百貨砸店討債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06-17 03:53:00
二樓給分好爽快喔,這篇還有32分喔?
作者: Neil0503 (托尼戴)   2017-06-17 03:54:00
不想寫0分理由書也不用亂給分吧?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6-17 03:54:00
當時的法官又為何沒有找王雪紅賠?...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6-17 03:56:00
最近有一個護士被台大醫師放黑函搞到失業她可以告台大嗎?
作者: EVEREVER (EVEREVE)   2017-06-17 03:56:00
3樓xD
作者: mrschiu (布萊恩的老婆)   2017-06-17 03:57:00
台大醫院未盡管理醫師的義務害她失業要賠她多少錢?...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3:58:00
因為HTC的經理業務不是放高利貸啊,所以不用賠啊....放黑函的行為不是醫師的工作執行職務,所以台大不用負責但是謝依涵是在做咖啡時下藥,利用工作職務,差在這裡。大家好像對客觀上的工作執行職務有所誤解,變成老闆要為員工的24小時所作所為負全責,其實這是過度衍生。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02:00
那請問要怎麼監督人家下藥?以後真的不要雇更生人了 自找麻煩我講的下藥是指媽媽嘴案況且下藥的動作你看監視器找得出來 那我看可以去考獵人執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05:00
民法道義上都有多少賠點 懂?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06:00
照了有監視器不代表必須控管公司內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發生不然車子停停車場被偷也可以叫停車場賠了同理車子停在停車格內被偷也應該要請縣市長賠這樣好像不錯耶 以後就不用怕被偷車了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08:00
#1PH2fpaJ (Gossiping)這篇就解釋很清楚了低能到無限上綱也要有個限度
作者: scarbywind (有事燒紙)   2017-06-17 04:09:00
不..真的有叫停車場賠,所以才會立告示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09:00
找錯錢都未必看的出來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09:00
如果這是惡法 請你以後不要遇到類似案件求償無門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10:00
車子被偷 法院判保全公司要賠 https://goo.gl/S6U8ebk大,保全沒有盡到工作職務業務,保全公司有連帶責任,這件事就是這樣啊....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12:00
收費停車場的停車場管理就屬於工作的業務內容了怎麼可能不賠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13:00
某人就無限上綱又不接受他人解釋 廠廠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13:00
你在停車場被衝撞或出車禍那才有的說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13:00
那免費停車場被偷要不要賠咧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14:00
另外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政府本來就沒有保管義務,為何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14:00
還解釋得很清楚咧 高院有多腦殘倒是知道得很清楚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14:00
免費停車誰幫你管理?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14:00
免費的沒有車輛管理義務也沒有管理人吧頂多管理地點安全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15:00
你反串還認真阿 這個邏輯廠廠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15:00
我停車場又沒說收費或免費 高潮個什麼勁?借你地方停車被偷怪我喔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15:00
像是路樹/道路維護不良 被樹砸到 地面凹陷崩塌之類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17:00
地院高院見解差那麼多 高院說的就是對的 奴性有這麼重嗎?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17:00
高院腦殘又不是一天兩天 也是個近親繁衍的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18:00
很多恐龍法官根本就是因為不服民意才被打好嗎......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18:00
法院判出來有什麼道義責任的 九成九都是垃圾判決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19:00
什麼是對?什麼是不對?不合己意的就是錯就是恐龍的嗎?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19:00
明明一堆判決沒問題 講的好像刑法唯一死刑一樣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19:00
例如三寶越線撞到你 你沒注意到三寶 有道義責任之類的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20:00
今天又不是只有我在說判決不合理 法官沒長腦不代表人民都沒長腦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20:00
我是覺得就事論事啦 改攻法官恐龍那些都歪樓了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21:00
那代表台灣法學素養低下到一個離譜的地步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21:00
地院無罪 高院逆轉 怎麼不檢討一下法院素質?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22:00
很可惜的是太多腦殘案子都是在高院逆轉定讞啊今天如果高院說的才是對的 不就變地院腦殘?
作者: mhfo3035 (拉拉弟)   2017-06-17 04:22:00
如果真的這麼腦殘你可以去修個法律學分班
作者: dderfken (托雷迪亞(鬍鬚張))   2017-06-17 04:22:00
用法看理 以法制情 明明情理才是法之基礎 養法匠不如讓電腦判算了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24:00
如果大家都認為看得懂中文 可以自己解釋法條的話 那這個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24:00
是啊 第一堂課 道義責任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25:00
這個世界就不用律師和法官了 因為人人都專業嘛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25:00
法官說你有責任你就有責任 無敵星星兼免死金牌 要好好了解法官自己還不是一天到晚解釋法條都不一樣那照這樣說法官也可以通通不要了 因為標準不一嘛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26:00
反正我看得懂中文 我認為就是應該這樣解讀 所以法院亂判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29:00
你倒也是滿心機的 一開始地院跟高院的判決都有貼等有人質疑地院高院的標準不一後你就把地院的判決文刪掉叫大家自己去看 然後只貼高院的 帶風向專業的呢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31:00
是有人懶得看直接end 我才保留爭論點高院判決 但是連結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31:00
你還說什麼地院的判決太長了所以刪除 結果實際上地院判決摘錄根本不到高院判決的一半長度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32:00
連結和圖都有附啊 地院的判決也都在啊 有心想了解這個案的人自然就會點進去看啊 是要帶什麼風向?有腦子的人就會有求知慾自己去看 我是覺得指稱我帶風向不要像以為自
作者: kid725 (凱道基德)   2017-06-17 04:34:00
既然大家都這麼有腦 那你貼網址不就好了 還偏偏只貼高院的刻意篩選訊息還講那麼多543
作者: toopure (純真)   2017-06-17 04:34:00
己懂中文指稱法院亂判那樣講別人啦 攻勢跳來跳也是有趣我要是真的帶風向的話 我連地院這兩字提都不提 你為何只用你的想法看別人? 如果你覺得我帶風向 那我說什麼都沒用 就像看得懂中文就覺得自己的解讀是對的 法官都恐龍
作者: tfoxboy (香蕉大象皇)   2017-06-17 04:46:00
3樓XDD
作者: cka   2017-06-17 04:56:00
之前某公司偷拍女業務內褲不就四個一起被fire
作者: chivalry70 (火鍋)   2017-06-17 05:03:00
還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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