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勞基法 高市勞工局罰240家

作者: yamap5566 (山下5566)   2017-06-21 00:26:24
違勞基法 高市勞工局罰240家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20000489-260107
中時
勞工局公告違反勞基法開罰240家企業,對市府自家人也不手軟,觀光局及原住民委員會
因到原鄉辦活動或到山區勘災,往返時間長,導致司機超時工作,兩單位各被罰2萬元;
市立聯合醫院則因讓正在哺乳期的護理人員輪值夜班,遭罰9萬元。
哺乳期不可值夜班
勞工局長鄭素玲說,公部門也有適用勞基法的員工,去年有議員質詢,指首長司機有超時
工作的情形,市府全面檢查,發現觀光局及原民會的首長司機有超時工作的明確事證,依
規定勞工1天工作及加班不能超過12小時,公部門局處間的裁罰程序須更為嚴謹,事前有
請該單位說明,如同一般民間單位開罰,也要聽雇主陳述意見一樣。
首長司機超時工作
勞動條件科長羅永新說,去年風災,原民會主委上山勘災,來回就超過12小時,依勞基法
第32條規定,有天災事故突發事件,事後可在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勞工局報備,放寬12小
時限制,原民會缺了事後報備程序而受罰。
羅永新表示,觀光局則是因周6、日辦活動,有時地點較遠,首長司機1個月加班時數超過
46小時而遭罰,類似情形應採替代駕駛,由第2位駕駛代替。
這次開罰從2萬元至30萬元,違法情節及裁罰金額包括未於勞工退休起30日內給付退休金
,遭罰30萬;未給付勞工加班費、未記載勞工出勤紀錄至分鐘、使外籍勞工單月加班高達
130小時,因重複違法,勞工局祭出16萬重罰;未給足勞工加班費、使單日工作高達15小
時、又經勞工局第3度查獲讓勞工連續上班14天,罰14萬元;3度未依法置備勞工出勤卡,
且未給付勞工職災補償,開罰10萬元。與製程作業勞工簽訂11個月定期契約,另1個月交
由外包公司僱用,導致勞工年資中斷,損害勞工特休假權益,勞工局認定違法,處分4萬
元。
作者: Dacamiya (打開門呀)   2016-06-21 00:26:00
重罰2萬 謝謝指教
作者: wyvernlee (wyvernlee)   2016-06-21 00:26:00
才240家?
作者: tw88 (台灣ㄅㄨㄅㄨ)   2017-06-21 00:27:00
怎麼罰都賺
作者: Skydier (噫!)   2017-06-21 00:27:00
中時耶
作者: highyes (pat)   2017-06-21 00:27:00
高雄有勞檢? 做做樣子發新聞稿吧!
作者: gino0717 (gino0717)   2017-06-21 00:27:00
才罰16萬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06-21 00:27:00
發現有賺,繼續違法
作者: rriver (river)   2017-06-21 00:27:00
陳菊表示::::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17-06-21 00:28:00
市立聯合醫院則因讓正在哺乳期的護理人員輪值夜班,遭罰9萬元。新北亞東表示:
作者: ahobo (捕捉閃耀的瞬間OA)   2017-06-21 00:28:00
果然是幹拰梁der死鬼島
作者: Trup (我的2壞掉了)   2017-06-21 00:28:00
是我就繼續罰 反正多加班馬上就賺回來了
作者: kkes0001 (kkes0308)   2017-06-21 00:29:00
重罰的概念到底是什麼
作者: j3 (30歲就要來)   2017-06-21 00:29:00
一堆累犯 根本罰不怕 垃圾政府
作者: dss (dss)   2017-06-21 00:31:00
多兩個0再叫我
作者: xxxHHHxxx ( H H H )   2017-06-21 00:38:00
不錯不錯 繼續加油
作者: VXcc (vX)   2017-06-21 00:38:00
讚!幸福度+24%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7-06-21 00:41:00
大家繳規費啦
作者: NEX4036 (Ryotsu)   2017-06-21 00:52:00
賺的錢>罰款 繼續做
作者: purplvampire (阿修雷)   2017-06-21 01:29:00
看來選柯P真的有用,其他縣市被酸怕都開始上工了
作者: pilifonbao (臺灣獨立)   2017-06-21 01:51:00
資進黨信用已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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