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看到台灣登山圈的亂象,氣候不佳也硬要登山,結果出事受困在山上等待救援,不然
就是爬上去太累了,呼叫直升機救援...浪費納稅人的錢
為何不修法,把登山救援改成自行負擔所有費用呢?包括專業救援人員,直升機,夜間加
給,救援加給之類的算一算,以後愛登山愛呼叫直升機接送隨便,不算澳洲那種一次200
多萬吃人的費用,參考喜馬拉雅山救援$5,000-$20,000,用低標來算就好,一次5000美元
/每人
增加一點收入,提升救援隊的訓練跟裝備不是挺好的嗎?反正那些愛亂登山的,十之八九
也都挺有錢的,不差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