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同性婚跨縣市登記 7月3日上路

作者: EfiwymsiAros (認真發廢文)   2017-06-21 12:34:28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同性婚跨縣市登記 7月3日上路
3.完整新聞內文:
戶政便民更進一步!內政部今天表示,從7月3日起將提供5項便民措施,包含開放跨區受
理同性伴侶註記、申辦國民身分證可以繳交數位相片、網路掛失身分證免自然人憑證、試
辦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以及出生登記可以到戶籍地直轄市、縣(市
)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內政部表示,目前有5個縣(市)尚未開辦同性伴侶註記,包含花蓮縣、台東縣、雲林縣
、基隆市、澎湖縣。為讓同性伴侶就近申辦、保障同性伴侶權益,內政部已請開辦同性伴
侶註記的直轄市、縣(市)政府跨區受理同性伴侶註記。
在國民身分證方面,民眾申辦時可以繳交數位相片,只要先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上
傳數位相片電子檔,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戶政事務所就會下載數位相片製作身分證。此
外,為解決不便透過電話掛失又無自然人憑證民眾的困擾,7月3日起民眾網路掛失身分證
不必再透過自然人憑證。
內政部指出,為節省民眾奔波及申辦規費,內政部開放「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
自7月3日起試辦6個月。有需要的民眾可以持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提
出申請並上傳利害關係證明文件,申請人繳費成功後再上網查詢授權碼,需用機關(構)
就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案件編號及授權碼讀取戶籍資料。
內政部強調,為便利民眾及早辦理出生登記,保障新生兒權利,自7月3日起,民眾得向戶
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另外內政部貼心提醒,為落實
戶籍管理,民眾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仍須以居住事實為設籍依據。( 徐珮君/台北報導)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ReNews/20170621/640_3f1fdc798912002993007f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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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登記7月3日實施。資料照片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621/1144648/
5.備註:
安心上路囉o'_'o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7-06-21 12:36:00
其他便民服務還滿方便的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7-06-21 12:36:00
有殺童不判死的法官 就有同婚合憲的大法官
作者: secret1414 (我願當你的R20)   2017-06-21 12:38:00
還是沒男友啊 幹
作者: zxasqw0246 (yoyo)   2017-06-21 12:38:00
不是要先立法嗎?
作者: erikanofann (維謝)   2017-06-21 12:39:00
到底立法沒?
作者: secret1414 (我願當你的R20)   2017-06-21 12:39:00
同性伴侶註記之前就可以啦 只剩幾個縣市不可以所以跨區是讓那幾個不能註記的縣民到其它地區註記阿還是跟結婚無關啦 這不用立法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7-06-21 12:42:00
這兩者差別在哪裡
作者: fantasibear (布穀熊)   2017-06-21 13:04:00
開心
作者: Orcakaka (Orcakaka)   2017-06-21 13:07:00
法都沒修 就能做??行政權當立法死人?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7-06-21 13:25:00
萌萌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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