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鍵盤消防員我實在要說公文第三點根本廢話,對於傳染病控制保護自己消防人員
當然都是所有縣市到達出勤的第一原則。
這對醫院來說也是一模模一樣樣啊。
所以醫院也都不需要被告知,所有病患全部抽血做愛滋病篩檢再治療 ?
那同理開放式肺結核患者也不用告知啊,接觸性感染皮膚病患者也全部不用告知啊,大家
都不要說啊,反正救你的人活該倒楣遇到你。
照酸民的說法,反正患者可能意識不清所以都不用提供。
對呀,所以我有同事為一位胸骨柄有骨釘的患者cpr的時候壓胸壓下去就被扎到,然後投
藥追蹤六個月。他家人怎麼到醫院才說 ?
所以我再救護現場遇到一個男生摔車摔得亂七八糟全身是血,現場說無病史,到院後說有
hiv,還要我們不可以告訴他的家人。當然我們本來就應該做好自身防護。
還有愛滋病患者主張到醫院也不用告知,反正針扎被感染的機率這麼小,跟被帶原者肛交
一次就得病的機率相當而已呀。
拜託,這些人是來救你的,你好心提醒,沒有人會歧視你,但故意隱瞞讓救你的人承擔風
險,這些來救你的人也有家人好嗎。
為什麼說衛服部說的是屁話,這麼說吧,誰出勤救護會沒需求時穿全身隔離衣戴護目鏡 ?
所以我們出勤的每一趟救護都把患者當成接觸性傳染疾病及開放性傳染疾病患者做防護
http://i.imgur.com/WEiFS6B.jpg
這些都是拋棄式的,每趟成本就也是全民買單,反正不收費,全部救護都應該穿這樣啊。
如果消防署接受衛福部的說法,那應該這樣要求才對啊。
救護濫用,也就是根本不需要救護車處置,可以自行就醫的救護案件佔總件數約七成。你
看資源要怎麼浪費。只是為了要維護你根本沒有受損的自尊心。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7-06-22 16:34:00就是要搞到每個EMT都防衛性搶救才爽啊我也搞不懂他們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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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4037501 (dumbfounded)
2017-06-22 16:35:00被感染的是你把他抓去關愛滋病也不會好啊
作者:
XXXXSHIT (給我八千元 我給你五顆星)
2017-06-22 16:35:00被針扎到比肛交機率還大吧早就說了得愛滋的除了極少數垂直和輸血 其他都是活該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6-22 16:36:00在這裡不能說真話的,保重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6-22 16:43:00頂多加個手套吧,但是真的要當每個人都病人,那就是看到對象,先花個5~10分中穿一穿裝備在去救。有時候光救護車慢個幾分鐘就被罵死,今天看到對方在那邊穿裝備會怎講?直接照本宣科說,依照公文,對象可能有傳染性疾病,然後看一群人就直接閃邊了,之後又開始罵台灣人冷漠。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6-22 16:45:00樓樓上,要防護啊,那層級要多高?要把患者都視為高危險,那裝備、資金還有以後的作業流程都用最高防護?
作者:
trywish (一一二)
2017-06-22 16:46:00今天發生車禍,救護車來了,先在旁邊穿裝備。旁人問,為什麼不快點去救人,怎可能會諒解救護人員在那邊待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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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ee (yeeeee)
2017-06-22 16:48:00以前遇過肺結核現場不講,後來才被通知要觀察一下...
作者:
evening (小夜)
2017-06-22 16:50:00推消防
作者:
Almon (艾爾蒙)
2017-06-22 16:51:00政府要這麼搞,EMT們就照規矩來啊,全套裝備、流程上去救護,拖到時間、太花錢…有什麼民怨自己去和政府講可惜會去做EMT的熱血,不可能這麼做,政府吃定你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