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離職員工控燁元 少給加班費.苛刻勞退金

作者: ringohejia   2017-06-22 19:51:52
1.媒體來源:
公視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離職員工控燁元 少給加班費.苛刻勞退金
3.完整新聞內文:
位在中壢的燁元電子成立22年,主要生產電腦的線材及光纖。離職勞工今天到公司門口,
抗議雇主不但少給加班費,每個月還從勞工薪資苛扣勞退金,桃園勞動檢查處表示,燁元
電子的加班費只用底薪計算,沒有把其它津貼合併計入,將依法裁罰。
拿著標語來到工廠門口。22號上午9點,離職勞工和電子產業工會一行人到位在桃園中壢
區的燁元電子前抗議,不滿老闆開名車,卻苛刻員工,不但少給加班費,每個月還違法從
勞工薪資扣除勞退金。
==桃園市電子產業工會理事 賴奕材==
他的加班費是
只要每小時就通通都是70元
不管你今天加了5個小時 6個小時
或者禮拜六出來出勤
==業者 鍾麗華==
我們會有加班津貼
70元補貼給你
你滿2小時我再給你誤餐津貼
其實這個70元還有很多的配套
勞資雙方5月份進行調解不成,業者表示公司成立22年,第一次遇到勞資糾紛,不是不願
意和解,而是一口氣8個員工離職,讓她措手不及,忙到焦頭爛額。員工則呼籲資方別再
逃避,盡速給付勞方損失的加班費、勞工退休金、以及勞保高薪低報產生的給付差額。
==桃園市勞動檢查處處長 周賢平==
他的加班費都使用底薪計算
像其他的津貼 譬如說職務津貼
全勤獎金 加班津貼
都沒有把他算在加班費的基礎裡面
所以我們是認定他違反勞基法24條
勞動檢查處表示,已對燁元電子進行兩次勞檢,第一次違法裁罰2萬元,第二次勞檢狀況
並未改善,如果陳述無理將繼續裁罰,也提醒其他雇主依照勞基法24條規定,加班前面2
個小時要加給3分之1的工資,第3到4小時要加給3分之2工資,而加班費要以全薪而非底薪
計算。
記者 詹淑雲 桃園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62493
5.備註:
我們有滿滿的配套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7-06-22 19:53:00
台灣老闆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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