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mesa12 (RJ)》之銘言:
: 先來討論機車路權的問題
: 先說本人沒有重機 只有機車跟汽車
: 同樣都是在路上行駛的交通工具
: 交通部卻要分車種 車種不同權利也不同
: 車速只要跟得上就可以行駛 這個簡單的觀念在台灣卻無法施行
: 車速分流 右轉靠右 左轉靠左
: 這些很基本的道路觀念卻需要被一堆有的沒有的規定束縛
: 強制使用車種分流的結果就是增加車流交織
: 為了解決車流交織所以再多設紅綠燈 或是多花錢蓋一條專用道
: 而花了錢也浪費大家時間後的結果是事故發生率不減反增
: 這些不適宜的規定早該被廢除
: 台灣地狹人稠 天氣條件也不差 應是使用機車非常便利的國家
: 許多人卻認為機車是落後的象徵 想去消滅機車
: 現在談上國道這件事
: 交通部將機車依排氣量分路權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 249跟251的老調就不再贅述
: 還規定了重機部分規定比照汽車...等 讓民眾覺得重機是汽車
: 重機就是機車
: 在能達到速限標準的狀況下 所有車子都應該有行駛道路的權利
: 今天你騎125能跟得上高速公路的車速 我也支持你上國道
: 在推文中看到很多人的疑慮 說機車自摔我輾過怎麼辦
: 那是不是代表你的安全距離留得不夠 汽車也有可能爆胎自撞安全島之類的
: 在安全距離不夠的狀況下也是會撞上去
: 我不認為那一點點鐵皮是可以不保持安全距離的藉口
: 在行駛國道時也是一堆車在十分貼近後車或前車的狀況下"變換車道"
: 如果那是機車 就變成鑽車 一樣都是沒有遵守規則的
: 在遵守規則的狀況下 所有交通工具都應有使用符合其能力的道路
: 有違規就去檢舉 如果因為會違規就去禁止 那台灣大概連行人都不能上路了
: 以上是我的淺見 歡迎討論 直接說機車滾的就麻煩不用浪費時間推文了
痾
其實
講幹話很簡單,就像交通規則一樣
大家都知道,但不可能人人都遵守
要是台灣人都這麼守法,鬼島根本不會這麼亂
事實上你知我知
你他媽機車上國道就是會鑽、鑽、鑽
都是汽車都還會出車禍了
你還要放100%會亂鑽的『重機車族』上來添亂子?
你要高速公路變得跟一般道路一樣? 速度追得上都可以上國道?
那你知道國道會瞬間增加很多飆車的8+9嗎?
重機是多重? 機車就是機車拉
總歸一句
要是人人都可以守法
那鬼島就太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