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ispptt (dispptt)》之銘言:
: 造成以下情形
: a.全身粉碎性骨折,於現場明顯死亡
: b.全身重傷、癱瘓一生
: c.撞成植物人
: 試問:其本人或其家人所要求的後續賠償方法為......?
: 1.自己全部吸收,因為都是我自己愛去國道的關係,我活該,結果我全部自負。
: 2.要求國賠,都是國道害我受傷的
: 3.要求後方追撞之所有車輛負100%責任
: 這題~請作答~ 那些支持重機上國道的人,最不可能選擇的答案是?
不好意思,讓小弟拿日本的處理方式來嘴一下
假設上述事件發生
因為重機屬於前方車輛
後車撞前車屬於前方不注意
因此後車必須負責100%肇事責任(不管後車超速是否)
假設重機是因為鑽車不慎導致打滑被後車撞死
這就需要有行車記錄器舉證來證明釐清肇事責任
否則日本一率都是百分之百後車的錯
相信台灣行車記錄器現在是人車一台標準配備了,要舉證應該不困難吧?
接下來就是恐龍法官及三寶家屬問題了
喔對,把重機換成汽車也是一樣後車的錯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