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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劣!舉弱男強迫按摩女口交 用菸灰塗抹下體
2017-07-02 19:22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即時報導
郭姓工人在2013年間透過報紙分類廣告,找到從事個人按摩室的女子,兩人談妥按摩,未
料郭進入女子工作室後,要求女子提供性服務,女子不答應,郭就拿出類似手槍的物品,
強迫女子口交,還尿在女子臉、胸,甚至用菸灰混合尿液塗抹下體後,強迫女子反覆口交
,但郭無法勃起;郭遭判刑3年4月定讞,女子提出精神撫慰金、醫藥費300萬多萬元,一
審判郭需賠51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
擔任臨時工的郭男,2013年9月2日間透過報紙分類廣告,找到從事個人按摩室的女子,他
與女子約好以每小時600元的代價按摩,未料郭男進入女子工作室後,女子按摩沒多久,
郭就要求女子幫他口交,但女子拒絕。
郭男為逞性慾,他拿出類似手槍的黑色物品,強迫女子就範,並在按摩椅上脫掉女子內褲
,但因郭無法勃起,他用尿在女子臉上、胸部凌辱,甚至以菸灰混合尿液塗抹下體,要求
女子口交到他勃起,郭反覆凌虐女子,仍到沒有體力後離去。
郭男被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遭判刑3年4月定讞,女子提出民事求償,包含精神慰撫金、醫
藥費共300多萬。
台中地院一審判決,法官審酌郭男為逞一己性慾,不知尊重女性性自主決定自由,強制對
原告為性交行為,造成原告身心創傷及痛苦程度,以及雙方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一切情
狀,認為被害女子請求的慰撫金在50萬元的範圍內應屬適當,超過此範圍的請求,尚難准
許,判郭需賠女子51萬5257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