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MOD協商不成 豪華套餐頻道大減引爆網友

作者: anniebird (阿紫)   2017-07-04 15:53:39
幫john大大高調,好不容易打通客服要辦退訂,竟然除了要到門市退訂還要付違約金,到
底是誰違約呀?
※ 引述《johnny0399 (玩具)》之銘言:
: 跟大家報告一下今早溝通的結果
: 我剛剛打電話到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室聯繫消保官,希望消保官得提起團體訴訟
: 消保官說他們內部有討論過,但以目前的情況還未造成廣大回應,
: 他們和行政院消保會尚未有具體處理政策
: 簡單的說,這個議題還不夠熱,
: 如果線上申訴的人越多,造成台北市政府法務局&行政院消保會的壓力,
: 他們願意出面處理的機會越高(以上是對方回應的)
: 上次胖達人事件台北市政府就有出面委請行政院消保會打團體訴訟,
: 如果這次熱度能達到像上次胖達人事件,政府出面的機會就更高
: (雖然說未必能成功,大家的損害也難以確實證明,甚至可以說法律上損害不大,
: 但看中華電信這樣亂搞金美送,利用輿論壓力給中華電信和政府一些壓力也好)
: 所以大家願意的話,請到行政院消保處的線上申訴系統申訴,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 我快速的打了一封申訴信,
: 大家可以直接複製貼上或到下列網址下載(建議直接下載不用排版)
: 如果有板友願意幫忙修改申訴內容也很歡迎(我打的比較簡略)
: 申訴網址: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 申訴內容下載:https://goo.gl/dQiSgj
: 消費關係要旨:契約糾紛
: 申訴處理經過:申訴未果
: 申訴事由:(爭議所在):中華電信違約,單方減少依合約內容應提供之頻道數
: 請求內容:
: 本人向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服務契約(Multimedia on Dema
nd
: 即MOD,下稱MOD契約)之家庭豪華餐/超值餐服務,約定中華電信每月應給依合約內容
提?
: 本人提供眾多電視頻道之服務,豈料中華電信於106年6月30日竟無視原合約之內容,將

: 享有 100 多個頻道的豪華套餐用戶,砍到剩59個頻道,嚴重罔顧消費者權益,並經眾

: 媒體大幅度報導。依NCC提供之資料,至今年1月為止,MOD之用戶數已達1,338,071人數

: 此次中華電信單方調整MOD套餐提供之頻道內容,影響人數眾多,顯有處理之必要。
: 依本人與中華電信簽訂MOD之契約,中華電信無權擅自變動服務契約之內容,更無權未
經?
: 費者之同意即將頻道內容做調整(更何況系如此大幅度之刪除服務頻道之內容),
: 中華電信之行為顯已違約,並造成本人及其他眾多用戶之困擾與損失。
: 中華電信僅以聲明稿表示將月租費減半及解約無需解約金等方案草率回應,
: 嚴重罔顧消費者之權益,本人不願意接受中華電信提供之解決方案,懇請貴會介入紛爭
: ,要求中華電信正視MOD用戶之權利,亦懇請貴會於必要時提起團體訴訟,
: 以維護消費者之權益。
: 有關本次中華電信MOD服務減少之詳細頻道內容如下:
: https://www.saydigi.com/2017/07/mod-tv-list.html
: ※ 引述《johnny0399 (玩具)》之銘言:
: : 拎北律師,自己的文自己回
: : 繼昨天半夜打中華電信客服沒能拿到合約內容後,剛剛直接殺到中華電信直營店和他

: : 整份合約,他給我一份目前簽約用的公版合約,我仔細看了合約內容,
: : 很神奇的中華電信居然沒在合約內約定他們有變動頻道的權利,故中華電信這次把MO
D?
: : 做這麼大幅度的更動應已構成違約,
: : 損害賠償計算誇張一點的話,可以把目前豪華餐少的40多個頻道單點的價格做總計,
: : 大概是2000-3000/月(雖然很有可能被法官打折),但這樣的主張是有依據的。
: : 我也順便看了一下MOD的解約金,也不過幾百塊到一千多,
: : 中華電信想用免解約金和月租費減半就擺平這件事也太小看台灣民眾,
: : 建議大家先不要解約,解約後可能會影響對中華電信求償的權利
: : 更正,民法有規定解約後仍得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 : 但小弟不太確定實務上對於解約後的損害賠償範圍計算是否有影響
: : 我有請中華電信現場人員告知總公司,請法務跟我聯繫,我要請教他到底是依據合約哪

: : 款來變動頻道內容的,以及後續他們打算怎麼處理和賠償.
: : 另外明天也會打電話到行政院消保會問有關團體訴訟的問題,
: : 基本上這已經符合團體訴訟的要件,只是怕消保會怕事或懶惰不想提起
: : https://appeal.cpc.ey.gov.tw/WWW/Default.aspx
: : 這是消保會的線上申訴系統,大家可以先線上申訴,之後消保會會通知雙方
: : (你&中華電信)開個調解會,大家可以選擇去或不去,但至少可以讓消保會重視這

: : 增加他們提起團體訴訟的壓力。
作者: sd09090 (河馬阿河)   2017-07-04 15:54:00
中華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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