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ote (ROTE)》之銘言:
: 莊姓直銷商非常氣憤,將判決書影印下來當成證據,控告法官瀆職,不料案子
: 還沒結,最近她卻被法院依侵占、竊盜判決書的罪名移送法辦。
台灣的法律平常很死的,但到了咱司法官手上,就變成很活的,
咱們有關起門來任意(即胡亂)解釋法律的權力。
你說我先寫判決書,本官就掰那還不算是判決書;
但是你拿了,本官就掰說那是判決書。
我又是判決書,我又不是判決書了,打我啊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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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北檢卻說查無不法,分明是官官相護!」
不官官相護,難道護你死老百姓啊?
只要是公務員都護,連公立幼稚園老師也護,因為我寶貝兒子正在念幼稚園。
藉由辦案打通好全台灣公務員的關係,走到哪裡一輩子都方便。
更何況台灣法律系就這幾間,全部都是自己人,團結起來刀槍不入,
你告我們一個法律人,我們就派出10個法律人給你好看。
球證、旁證,加上主辦、協辦所有的單位,全部都是我的人,怎麼和我鬥?
(這張圖請看下列網址的最後 http://lajicity.blogspot.tw/2017/01/2.html )
咱幾個雜毛檢察官就可以玩死一個三軍統帥阿扁總統,誰敢動我們的人?
蔡英文你身為女人,妳不怕 3年後漏尿難堪,就繼續改革司法吧!
我幹你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