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oss18 (randy)
2017-07-06 08:41:39※ 引述《leon105 (@@)》之銘言:
: ETtoday
: 國內首例!台女帶超額台幣出國血拚 32萬被海關沒入全飛了
: 國內2名女子5日赴桃園機場,準備搭機出國「血拚」,不料未注意到新法上路,身上攜
帶
: 的新台幣52萬元當場被沒入32萬3千元。據了解,這是《洗錢防制法》自6月28日修正實
施
: 後,國內第一次有旅客在機場攜帶超量台幣遭沒入,因為過去遭查獲的超量台幣記錄後
就
: 會全數發還。
: 航警局表示,2名27歲的劉姓、彭姓女子5日下午要搭乘韓國航空KE692班機前往南韓首
爾
: ,但在通過桃園機場第一航廈安檢線時,分別被安檢人員從皮包內查獲新台幣30萬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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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3千元,當場交由海關查扣沒入,而海關也依照新修訂的《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
及
: 通報辦法》發還2人最高上限10萬元,超量的32萬3千元則全數沒入。
: 同行的劉女與彭女表示,不清楚新制規定,因為以前都習慣帶1萬美元出境,而且瀏覽
相
: 關網站僅看到出境最高攜帶10萬元,也沒看到攜帶超額台幣會被沒入,未料這次出境沒
將
: 新台幣換成美元竟直接被沒入,非常懊惱。
: 海關指出,《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今年6月28日才修正施行,依法旅
客
: 出入境攜帶或貨物運送、快遞、郵寄總價值超過新台幣10萬元現鈔、總價值超過2萬元
人
: 民幣現鈔、總價值超過等值1萬美元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現鈔、總面額超過等
值1
: 萬美元的有價證券、總價值超過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都應向海關申報。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705/960370.htm
這根本就擾民政策 那能全額沒收啊
超量的部份頂多罰個20% 剩下的待歸國再還
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帶現金去2、30萬日本或香港買隻勞力士
也要申報? 不然以後出入境 順便檢查
ㄧ下身上鑽戒 金飾 手錶好了 我可以合理
懷疑這些都是洗錢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