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懂這些抓抄襲的立委!!
立委的職責應該是去審人家提出來的計畫案吧!
為什麼可以閒到拿以前的報告書來比對?
是時間太多? 還是想做秀? 還是以為自己很有效率看完了,來找毛病?
報告書相同的單位做的,肯定還有相同的公務人員,難道一些贅詞不可以抄襲嗎?
為什麼這些大立委是去看這些贅詞呢? 這樣真的有盡責審查嗎?
我以為審查應該是去探訪了解人民有沒有這個需求!
經費有沒有浮濫編列,價格有沒有合理,
對居民的未來發展,對整個國家建設是不是有幫助,
甚至比較勤奮一點應該是到實地現場去觀察,
直接詢問廠商價格是否正確,是否會造成日後有弊端的疑慮!!
而不是閒到拿以前的報告書來對照看看有沒有抄襲吧!
公務人員自己抄襲自己以前的報告來提送,跟審查預算的合理性哪一個比較重要?
對這種立委真的不能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