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狼教官竟誘姦高中女30次
3.完整新聞內文:
被害人自認陷師生戀 莫名痛哭曝真相
2017年07月07日
【寶智華、鮮明、蔡永彬╱連線報導】中部地區一所高中四十歲單身男教官,和小他二十
四歲女學生發展師生戀,五個月來帶女學生至摩鐵發生近三十次性關係,直到家長察覺女
兒情緒低落,追問得知原因後憤而提告。教官一度辯稱只牽手、親嘴,直到得知女學生已
說出實情,才坦言發生性關係,被依最重五年徒刑《刑法》利用權勢性交罪送辦。
警方指出,涉案教官四十歲,未婚,在事發學校任職五年,共輔導十二個班級,被害女學
生十六歲,從高一升高二,在校成績很不錯。
男教官帶女學生上摩鐵近30次,女學生一度認為不該和教官有踰越行為而閃躲。
帶上摩鐵辯僅親嘴
警方調查,近五個月來教官利用每周六女學生放學後補習機會,帶至摩鐵發生性關係,女
學生自認和教官談戀愛,第一次在半推半就下與教官發生性關係,之後陸續發生近三十次
,女學生因擔心戀情曝光,近來常莫名痛哭、悶悶不樂,家長詢問得知實情氣得報警。
教官接受訊問時,一開始扯謊:「只有牽手、親親嘴」,後知道女學生指控,才坦承有性
關係。警方斥教官不守分際,行徑荒唐,「氣得想從他頭上敲下去!」
該校校長說,上個月十九日獲報,當天把教官調離現職,轉至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並啟
動性平委員會調查。教育部國教署學務校安組組長林良慶說,等性平會調查結果出爐後,
軍方將依「陸海空軍獎懲辦法」及「高等學校軍訓教官獎懲作業要點」處分,最重是免職
。
暴露身分可罰10萬
教官和女學生發生師生戀,前天在該校臉書傳開,以訛傳訛變成「教官把女學生肚子搞大
」,有學生留言「教官和女學生緋聞從未斷過」「常看教官騎車載女學生,發生這事不意
外」,甚至稱該教官指導的社團,入社如「選妃」,偏好可愛女生;校方昨強調女學生並
未懷孕,也不清楚「選妃」等事,《蘋果》請校方代為聯絡教官未果。
社工說,已介入輔導受害女學生,她情緒已漸穩定,但網友轉傳訊息,若曝光當事人身分
,恐觸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最高罰十萬元,也會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請適可而止。
彰師大輔導與諮商系教授郭麗安說,本案教官明顯踰越輔導、管教學生分際,非常不應該
,校方應宣導女學生遇老師、教官利用權勢要求進行性行為時,懂得拒絕與自我保護。
兒少法可加重其刑
律師林仲豪、黃雅琴指,男教官若確定利用權勢或機會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觸犯《刑法
》利用權勢性交罪,最高可處五年徒刑,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可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
如何避免誤陷師生戀
◎學校每學期應安排師生接受至少4小時的性別平等教育課程
◎師生若察覺對方有踰矩言行,老師應通報校方,學生可向家長反映
◎家長隨時注意子女言行舉止及情緒起伏有無異常,並了解原因
◎與孩子建立良好溝通方式,讓子女知道對父母「沒有不能說的事」
資料來源:兩性專家黃瑞汝、《蘋果》資料室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707/37707574/
師生戀? 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