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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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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風潮亂象不少 北市最快明年立法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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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ike風潮亂象不少 北市最快明年立法管
發稿時間:2017/07/08 17:54
最新更新:2017/07/08 18:07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8日電)
無樁共享單車oBike蔚為風潮,
卻也造成部分交通亂象。
台北市交通局指出,
目前確實無法源依據僅能勸導,
但已研擬「共享單車規範自治條例」,
預估年底前送議會審議,
明年實施。
oBike近期蔚為風潮,
除了搶食單車租賃大餅外,
民眾也多了另一種騎乘選擇,
但也因為「隨借隨還」特性,
除了被稱「考驗騎乘者公德心」外,
不少待租車輛占用機車格,
台北市1999專線頻頻接獲檢舉。
台北市交通局運輸管理科長王湮筑坦言,
租賃自行車並非特許行業,
不需要向交通部、地方政府申請核准登記,
只要有「商業登記」就能投車,
加上法律規定,
腳踏車除停放於腳踏車區外,
也可以停放於機車格,
並未違法。
不過,
台北市目前已研擬「共享單車自治條例」,
朝「申請必須給付許可費」、
「使用市有地必須給付租金」方向進行,
但細節仍在討論中,
尚未定案;
王湮筑指出,
最快8月公告,
若法治程序順利,
年底就能送審議會,
待三讀通過後,
明年就能規範有租賃行為的共享單車。
王湮筑也說,
目前雖然無法可管,
但早已與oBike業者建立溝通平台,
若待租的oBike遭檢舉造成民眾不便(停放機車格、亂停等),
業者允諾在1個小時內派員移置車輛。
另外,
如果要在大安森林公園等市區投車,
業者允諾一次最多5台;
如果是在郊區、
且無YouBike站體,
最多一次10台。
至於拖吊機制,
王湮筑表示,
北市已公布明年起針對違停自行車進行拖吊,
依法收取新台幣100元(輛/次)移置費用,
及25元(輛/半天)保管費用。
若oBike遭拖吊也不例外,
業者來領車仍須繳納罰鍰,
至於怎樣與客戶追討,
與公部門無關。
此外,
有民眾質疑,
為何北市不能效仿新北市以「公告」方式拖吊停放在機車格內的oBike?
法務局官員指出,
交通局確實有前來商討這個方法,
但法源依據有疑慮,
為了避免涉訟、有待研議,
但最終仍必須朝自治條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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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it.ly/2sBNREN
(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7080232-1.asp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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