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逃漏稅罪定於
稅捐稽徵法第41條:「納稅義務人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處5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萬元以下罰金。」
什麼叫做無具體事證什麼叫誣告
誣告罪:依刑法第169條第1項之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
告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今天有人沒拿出證據就向稅捐機關說某某逃漏稅,這樣不用辦嗎?
國稅局用沒有具體事證就結案
不就是作實看誰不爽就去向稅捐機關說某某逃漏稅
這樣就可讓某某接受調查嗎?
※ 引述《WeiKitten (noname)》之銘言:
: yahoo
: 檢舉逃漏稅一定有獎金?那你就錯了
: 2017年7月8日 上午10:10
: 民眾檢舉個人或營利事業逃漏稅,若屬實且被檢舉對象已補稅並繳納罰鍰,則檢舉人可
獲
: 得檢舉獎金。但國稅局表示,若為補稅免罰案件,因沒有罰鍰,檢舉人也拿不到檢舉獎
金
: 。
: 此外,民眾檢舉個人或營利事業逃漏稅,若未提供具體事證,即便後來國稅局調查後發
現
: 確有逃漏稅事實,該檢舉人依然無法獲得檢舉獎金。
: 國稅局說明,現行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有匿報、短報或以詐欺及其他不正當行為逃漏
稅
: ,經查明屬實者,稽徵機關應提撥受處分人繳納罰鍰的20%,作為檢舉獎金,通知檢舉
人
: 限期領款,但每案獎金最高額度不得超過新台幣480萬元。
: 不過,有部分案件雖經查明有逃漏稅事實,但納稅義務人符合免罰規定,因此未處以罰
鍰
: ,沒有罰鍰,當然就獎金可提撥核發。
: 此外,今年初也曾發生某民眾為賺取檢舉獎金,向國稅局檢舉連鎖或個人早餐店疑似逃
漏
: 稅,陸續檢舉了上千件,但僅提供被檢舉的商號名稱與地址,無具體逃漏稅事證。
: 經國稅局調查後,千餘件疑似逃漏稅案中只有98件違法,且經國稅局通知後均補繳稅款
,
: 真正被罰的只有3家,查獲原因也非該民眾提供的事證,因此該民眾一毛獎金都拿不到
,
: 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仍敗訴定讞。
: 國稅局表示,站在稽徵機關立場,發放檢舉獎金應從嚴認定,以免圖利他人。雖然補稅
免
: 罰案件無法核發檢舉獎金,但為遏止逃漏稅,仍請民眾檢附具體事證檢舉相關逃漏稅行
為
: ,一同維護租稅公平,伸張社會正義。
: https://goo.gl/VyiGD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