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是租賃營利工具,所以不能停在停車格??????
那小馬,和運,格上的車也不能放停車格嗎?
還有WEMO 機車隨租隨還的也不能停嗎?
有人解釋一下新北交通局在講什麼嗎?
: 針對oBike 亂象層出不窮,新北市交通局表示,雖然樂見綠色運輸,但租賃自行車為營
利
: 工具,故不應比照一般用路人適用停車規定,更不該佔用公用停車位。因此在中央法規
明
: 訂之前,交通局先行於7日發布公告「11區禁停範圍」,包括三重、土城、中和、永和
、
: 板橋、新店、新莊、蘆洲、淡水、汐止以及林口等區,皆禁止oBike停放機車停車位,
各
: 捷運站、火車站等大眾運輸周邊之自行車停車位及其他特定路段、區域的自行車格也禁
止
: oBike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