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中時電子報
2.完整新聞標題:
新北取締oBike 今拖吊數將破千台
3.完整新聞內文:
無站式租賃自行車oBike今年5月起陸續在新北市內營運,卻衍生出占用機車、自行車停車
格及環境髒亂等問題,新北市交通局7日領先全台公告oBike在11個人口稠密區、全市的大
眾運輸車站周邊禁停,警察將可取締違規使用民眾並移置車輛,警方統計,8、9日已拖吊
969台obike,今(10日)上午三重又取締不少違停在人行道車輛,預估今天總拖吊數將破
千台。
新北市府鐵腕強制取締oBike占用機車、自行車停車格及環境髒亂等問題,但近來卻有民
眾向警方檢舉,市府強制取締下,oBike數量越來越多,機車停車格仍是一位難求。
警方統計,8日拖吊640台、9日拖吊329台,預估今天總拖吊數將破千台。新北市交通大隊
副大隊長許城銘表示,廠商要取回車輛,每輛車需要支付移置費88元、保管費20元,若20
天內未取回,公告3個月後仍無人認領,將會拍賣車輛。
交通局公告「無站式租賃自行車」禁止停車範圍,包含三重、土城、中和、永和、板橋、
新店、新莊、蘆洲、淡水、汐止及林口等11區的機車停車格;另全新北市各捷運站、火車
站等大眾運輸站周邊及其他特定路段、區域的機車格及自行車停車格,也都在禁停公告名
單之列。
交通局表示,租賃自行車於公告禁止停車處所停車,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4
條規定,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之罰鍰,並移置保管違規車輛。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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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710004062-260405
5.備註:
還我機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