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ouis10452 (秋天的楓)》之銘言:
: 安,這個啊…
: 只要出去幫人施工啊…
: 點工的話,要簽工單(當天有做,當天要簽)
: 證明你有幫業主做。事後才可以向業主請款
: 另一種是合約型的。
: (我聽到是這樣啦…
: 如果一張白紙 什麼表格都沒有
: 也沒業主驗收 簽名
: 叫他回家吃屎吧…
這種事情最近越來越多 可能時機真的很差吧
我也才跑完一趟調解 被凹了半天的工錢去
確實像你說的 沒工單 沒合約 大可死不認帳等他告
但按照LINE的紀錄 法律上應該是有構成承攬關係的
最後可能就談多少錢而已吧
像我的事情就是小公司不堪對方鬧
對方要鬧到勞工局去的話
萬不一勞檢整套RUN一次
我還得賠上不少時間成本
所以就給錢了事
而這篇文的原PO是個體戶 就看要不要跟他耗時間而已
看對話 我覺得應該是遇到死要錢的啦
雖然數目說多不多說少不少
不過讓錢煩惱總比讓人煩惱實在多了
Time is money~
但話又說回來 這種事常常有令人意想不到的轉折
我反而想聽聽對方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