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衝法務部廉政署啊
這明顯就是重大風紀事件
而且案子到那邊以後,民代也不敢動你
因為政府編制是
法務部->廉政署
內政部->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為了你的好,這件事還是跟法務部或廉政署備個案,真的
※ 引述《angus40006 (angus)》之銘言:
: 大家好,我是在苗栗縣政府稅務局服役的替代役男。
: 日前有投訴局長信箱關於某位約聘人員上班一直滑手機一事。
: 還特別強調該職員每天上班8小時,大概有3到甚至4小時都在滑手機。
: 而投訴過後的沒幾天,確實有公文下來跟同仁說不要上班滑手機,
: 但令我訝異的卻是公文上居然有投訴者的姓名(留假名)
: (每個人都要傳閱,也就是說,如果我留真名的話,已經遭到外洩個資)
: 再過個兩三天,我留下的投訴信箱郵件遭到外流,
: 全稅務局的員工都知道是我投訴的(信箱是留可辨識我身分的,中文的羅馬拼音)
: 該名職員知道後,私底下到處放話「要將我給民代辦,一定要將我送回成功嶺」一事。
: 所以我有兩個疑問:
: 1.投訴局長信箱的個資為何可以外流?
: (後來有去問局長,局長給我的答覆是說這個不是以密件處理,所以並非洩密罪。
: 那麼我真好奇,個人資料保護法是寫假的嗎?
: 難道其他非密件的的資料我就都可以外流了嗎?請問局長是否玩弄法律文字遊戲?)
: 2.員工私底下放話要將我送回成功嶺,利用民代辦我等
: (局長給我的回覆是,這他會去瞭解,但他認為可能只是氣話而已,
: 最後還希望我們能和解;而我強烈的表示我覺得受到非常大的威脅,壓力非常大)
: 謝謝各位看到這邊,請問我接下來能有什麼做法嗎?
: 接下來如有法律的協助,請問要找哪個單位求
: 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