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屢遭切歌 警竟毆傷友人
【顏凡裴、張君豪╱台北報導】台北市文山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員王登立,去年和友人在
KTV歡唱時,因不滿點唱的歌曲不斷遭林姓女友人的孩子切歌,王男怒吼喝止,林女出面
護子,雙方大打出手,林女被砸得頭破血流,拿驗傷單提告,士林地檢署昨依傷害罪起訴
王男。
友人兒女調皮生波
王登立(四十五歲)早在二○一一年間,就曾因陳姓友人遇到行車糾紛,王男和友人圍毆
對方駕駛,把對方打到左眼眼球破裂、幾乎失明,王男遭起訴後,與對方和解獲得撤告。
未料去年王男在內湖一間KTV唱歌時,又因不爽林姓女友人的一雙兒女,不斷把他要唱的
歌曲調成搞怪音效,甚至直接將歌曲切斷,王男嚴詞訓斥孩童:「不要調皮!」林女為維
護小孩,和王男發生爭執,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林女事後提出醫院驗傷單,證明她受到頭皮開放性傷口、雙眼及眼眶損傷、左上臂挫傷、
右大腿擦傷等傷害。王男坦承當時喝了不少酒,確曾為了小孩調皮和林女拉扯,但辯稱他
只有將林女壓在地上,否認動手打人。
被起訴還記兩小過
但士林地檢署根據現場目擊的KTV員工證詞、監視器畫面及林女驗傷單,認為王男罪嫌明
確,因此依傷害罪予以起訴。
文山一分局昨天表示,王男酒後毆打民眾嚴重影響警譽,已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記予
小過兩次處分,並列為分局教育輔導對象。記者昨未聯繫上王男與被打的林女,不知其回
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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