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oBike雙北不同調 交部:拖吊有理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07-11 11:11:12
※ 引述《Makubex82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時
: 2.完整新聞標題:
: 雙北不同調 交部:拖吊有理
: 3.完整新聞內文:
: 新北市府昨拖吊上千輛oBike腳踏車,依據是日前公告「租賃自行車」不得停放市內機車
: 格。但台北市府認為拖吊停放機車格的腳踏車,法源有疑慮。對於地方政府不同調,中央
: 是否需整合?交通部解釋新北市府是依據《停車場法》,合法公告oBike停放規定,沒有
: 牴觸中央法規,目前法規管理工具已足夠,並不需特別修法。
這事情其實就是踩在模糊地帶
租賃自行車到底是放在停車格裡面等人上門做生意呢
還是其他人騎過來這邊放的~
但是新型態的業者出現不是以定點租賃這問題就會出現
新北市如果要拿這條來強硬執法'拖吊的話
就會變成ubike其實也不能暫時停放在這
必須要直接去站點歸還 站點租借才行
這樣對於某位姓苗的名人那種不會還ubike的人很不方便
所以台北市採取的是以量來認定是投放還是使用者騎去那邊
不過其實該取締的是那種投放的行為
以停車場來來說 真正違法的就是投放
而不是停靠
另外就是....obike該繳的停車費麻煩繳一繳...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1 11:12:00
支持全台灣停車格全面收費一小時20元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1:13:00
肯定不會繳 違停罰款也不會繳 反正公司大概就幾台爛電腦
作者: RevanKai (ChaoSole)   2017-07-11 11:13:00
兩邊一起繳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1:17:00
Ubike是站點租借,站點歸還,沒有這個問題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1:20:00
可是瑞凡 你沒回樁停放要繼續算錢捏 某個姓苗的名人是因為她雖然考不上律師但是感覺還蠻有錢的才亂停無樁是鎖車即還 完全不一樣的思考最後都會往熱點付費停車方向走 不擔心這個 問題是境外公司欠款你拿不到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07-11 11:24:00
只能扣車當廢鐵賣了.不過我還是沒搞懂這種廢鐵式的經營到底怎維護自行車的可用率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1:25:00
基本上不維護 自然報廢 成本轉嫁社會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07-11 11:25:00
原來如此....一個可拋棄式自行車的概念....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1:26:00
新車成本比請維修技師低多了 也不在乎車品質的市場競爭
作者: Hargen2   2017-07-11 11:27:00
Ubike隨便停也在計價,所以就是很少看到長期停的 你的舉例不怎麼樣嘛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1:27:00
拚投放量比你當地政府委辦公共自行車還多就好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1:27:00
Ubike在租賃期間,使用權是屬於承租者,不是營業業者
作者: VVizZ (我很窮)   2017-07-11 11:28:00
你去看它用的料都是最爛的 車胎是免充氣的發泡胎
作者: hosen (didi)   2017-07-11 11:28:00
自然不屬於營業行為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17-07-11 11:31:00
感覺ptt的肥宅門騎上去會散掉的感覺
作者: Hargen2   2017-07-11 11:31:00
說真的ubike捷安特 都沒多好騎了 obike試都懶
作者: stevenkuo (Stev)   2017-07-11 11:32:00
廢鐵一公斤 6塊。 拆卸工錢都不夠,只能當垃圾
作者: Nightu05 (Tiffany)   2017-07-11 11:50:00
原來成本這麼低!還自然拋棄,是看最後誰載去報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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