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vdw1100 (小寶弟)》之銘言:
: 從106~110年才叫做四年 甚至要跨到111年
: 所以黃國昌請不要拿短短一兩年來計算OK?
: 所以行政院會預算編對了 真是浪費一日發文
: 黨內還有林昶佐 黃國昌卻不找來一同審預算??
: 特別預算「第一期專案預算」一編四年
: 直接讀第一行 叫做不懂會計學的人
: 黃國昌不懂裝懂
: 還把特別預算當做一般預算來看?
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基地建置計畫核定本第31頁上方的「經費需求說明」說的是…
「本計畫期程106年度至110年度,本期(106年度及107年度)特別預算編列650,000千元,總
經費2,400,000千元」
這句話的意思應該要這樣看…
「本計畫期程106年度至110年度,第1期(106年度及107年度)特別預算編列6億5千萬元,總
經費24億元」
所以你不能叫他不要拿短短一兩年來計算,
實在是目前要審的前瞻基礎建設第1期特別預算案就是要審整個計畫的第1期也就是106年度
及107年度,
那他當然會只計算第1期部份的預算啊,
第1期是只有106年度及107年度而不是一編四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