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做不滿1年要賠1個月薪資? 礁溪溫泉飯店

作者: 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   2017-07-12 00:30:08
這就是台灣企業的趨勢啊
不是從消費者身上賺錢
是從員工身上賺錢
這股趨勢很久了
從上班打卡制下班責任制就開始了
每個員工免費上班兩三個小時,一個月公司就賺多少了啊
還有什麼倉庫盤損算員工的,要員工賠償
各種從員工身上賺錢的方法
前陣子亞東醫院付薪買假也是一種創新
以後家裡沒點錢,可能上不起班了
花錢上班,比嚴長壽鼓勵年輕人做義工還慘
可見這些幹話王還是有成長空間的
: 自由時報
: 做不滿1年要賠1個月薪資? 礁溪溫泉飯店惹議
: [記者林敬倫/宜蘭報導]宜蘭縣礁溪鄉某家仍在裝潢的5星級飯店,要求員工簽立1份勞動契約,如果工作不滿1年離職必須賠償飯店1個月薪資,員工憤而po網,怒斥飯店欺負人;業者表示,合約還在擬定,尚未有人和任何1名員工簽約;縣府勞工處表示,已派員了解,並要求飯店修改契約。
: 吳姓民眾po網爆料表示,宜蘭縣真的這麼不遵守勞基法嗎?礁溪籌備中的溫泉度假飯店,竟逼員工簽約,要求做不滿1年離職要賠1個月的薪水,財務部門和業務部門離職,還不得在礁溪附近其他飯店工作,有必要這麼誇張?這已經擺明在欺負人!難道宜蘭人就比較好欺負?
: 業者代表說,公司目前在研擬勞動契約及員工守則,以及相關的員工福利事項,仍非定案,還要再與員工協商,員工如果覺得有問題或不妥之處,都可以向公司反映,做勞資協商,勞動契約內容,公司是採開放的態度,虛心接受員工的意見,會逐步檢討修正,不會強迫員工簽約,目前也沒人簽約。
: 縣府勞工處表示,已派員積極介入協調,向業者說明法令規定,初步了解,飯店勞動合約的最低服務年限規定,必須進行培訓才能有此規定,否則無效,公司仍在與員工協商,至於競業禁止條款,公司則沒有列入合約,勞工處已要求該飯店在14日前完成合約修正。
: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28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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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eat0204 (heat)   2017-07-12 00:36:00
低薪就是把該給員工的薪資當營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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