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招標案國外建築師規定 業界律師函籲撤銷

作者: JulianMinci (2016)   2017-07-12 11:58:02
(中央社台北10日電)台中市政府公告「智慧營運中心」委託招標案
,規定國內建築師參與投標得另覓國外建築師作為分包廠商,引發國
內建築師不滿,今天委託律師發函台中市長林佳龍、都發局長王俊傑
,函請台中市都發局撤銷該招標辦法並重新全面審慎檢討再辦理。
「智慧營運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案引
發建築師李仁豪在臉書發文批評,認為規定喪權辱國,羞辱台灣建築
師,要求撤銷公告。台灣建築師關注並熱烈討論,不但分享李仁豪的
臉書發文,多位建築師也發文點出台灣建築界面臨發展的問題和困境
,認為這些做法已嚴重限縮台灣文創成長空間,呼籲中央主管機關不
能不聞不問。
建築師謝英俊、阮慶岳、邱文傑、呂欽文、徐岩奇、謝伯昌、陳永興
、莫國箴、林欣億和建築改革社社長曾光宗副教授、龔書章副教授暨
建築師、建築改革社,具名委託品仁法律事務所發律師函給台中市長
林佳龍、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王俊傑局長,副本給行政院公共工程
委員會主委吳宏謀。主旨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06年6月12日公告
「智慧營運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案」招標案,
函請台中市都發局撤銷該招標辦法並重新全面審慎檢討再行辦理。
律師函內容指出,「智慧營運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
服務案」招標辦法強制規定投標廠商無論如何都必須有外國廠商參加
,且無論如何外國廠商主辦項目占本契約金額比例之累積不得低於35%
等,經台中市政府都發局解釋為「上開規定係因國內類似案件經驗有
限,所以國內建築師事務所沒有單獨投標資格」。
律師函指出,台中市都發局在態度、觀念和實務認知上都有謬誤之處
;包括構成不當限制之錯誤態樣、構成對建築師人格權的侵害、對建
築設計專業作為國家文化創意產業內涵之漠視。
建築師們鄭重呼籲,因「智慧營運中心新建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
技術服務案」之重大性和公益性,懇請台中市都發局儘速撤銷此案招
標辦法,同時全面審慎檢討招標辦法的適切性及適法性後,再公告招
標。為昭公信,應於事前公開評審委員的遴選方式及名單、事後公開
評選過程,務求評選程序公正、公平及公開,為台中市民和國人甄選
真正最佳建築師團隊。
建築師們在律師函中並表示,若台中市都發局漠視此律師函之訴求,
將導致更多建築師為維護專業尊嚴而進行更大規模抗爭活動。
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707100150-1.aspx
作者: killla (Asparagus juice)   2017-07-12 11:59:00
維護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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