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這種東西只可能在大陸會做起來
因為對岸人性的缺陷太大
吸引力就是可以把車子停到家門口或是家裡面,然後到哪裡就亂丟
因為其實在大陸你騎完了亂丟也沒人罰
到處都亂丟擋路一堆,也沒人管
其實這個共享單車的概念智商很低
但是全世界為何之前沒人要做,因為為了非常薄的利潤
然後要把社會生活品質搞得極差,不划算
世界各國都有像台灣一樣所謂的Ubike
只要點設的多,停的地方離家裡或是到各地方都近
能夠大家都規矩的停得整整齊齊,那就很夠用了
但是大陸人性就是只要能變成自己的還有可以只要我喜歡我就能亂停亂丟
就會產生社會的極大認同和吸引力
※ 引述《adm123 (Administrator)》之銘言:
: 不就是一家「出租脚踏車的店」嗎?
: 是哪裡有在「共享」?
: 共享是指民眾把「自己的資產」拿出來分享並獲利耶
: 所以obike是要說他們脚踏車都是屬於民眾的嗎?
: 我也要來開一間「共享雲端2.0早餐店」。
: 因為店內的椅子每個顧客都可以坐,所以也有「共享」的概念。
: 店內可上網,有雲端+I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