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ERRYMZ (愛睡)》之銘言:
: 兩年前
: 高雄有一間家電門市
: 有個約1~2歲的小女生
: 撿地板上的小石頭
: 對著4K的電視面板塗鴉作畫
: 女童的家長看到之後
: 馬上抱起女童奪門而出
: 整個事情發生是隔天下午店家調閱監視器才發現的
: 那台4K電視不過4萬左右
: 家長也是一溜煙就逃了
: 今天車子的價格是1億
: 車主罵人你父母小孩請問精神賠償想喊多少?
: 如果小孩一個轉身拿起石頭就刮
: 或是褲子上有金屬配件如鉚釘刮到了
: 父母會好好跟車主談賠償?
: 想清楚 1億
你先想清楚
沒有發生的事 就是沒有發生!
拿沒有發生的事去質問被害者
是毫無邏輯的!
不論是1萬元的車 還是1億元的車
都不會因為被靠一下 就有價格上的實質減損
小孩子靠一下 傷害比日曬風吹雨打 還小
事實就是這樣
至於小孩會不會拿石頭刮? 小孩褲子上有金屬配件?
這些都是你幻想出來的情況
幻想的事、沒發生的事 豈能拿來質問受害者?
難道你看到有人坐在你機車上
你可以恐嚇對方說 要碎屍萬斷嗎?
而對方告你恐嚇時
你可以為自己辯護說 "我如果不罵 他可能把我後照鏡拆掉"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