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糊塗警害她冤十年 天天吞藥怒考律師

作者: treasurehill (寶藏巖公社及資源應用上)   2017-07-16 04:57:10
噓 xifaka: 二樓法匠邏輯又在哪?不也是一直跳針最高法院見解?我說 07/16 03:57
→ xifaka: 出自己理論 你們又不信 用其他法匠言論回攻 你們又說是不 07/16 03:57
→ xifaka: 同見解 還敢自稱法律有專業 根本任人解釋 07/16 03:57
你的理論?
別笑死人了好嗎?
你的理論簡單來講就是包青天主義,期待一個全知全能的法官
身兼追訴者與審判者,能主動調查證據,為民伸冤
但你可知這種全知全能的法官一搞不好就形成酷吏主義
在法庭上質問被告,不讓被告調查證據,只願意調查他認為有必要的證據
形成有罪推定的結果
就有人批評,在這種職權主義下,被告在庭上要對付的是二個敵人
一個是起訴他的檢察官,一個是職權主義的法官
在這情況上的被告的人權就因此被抹滅了
套句功夫足球裡的一句台詞:「主審、裁判都是我的人,你還玩什麼?」
所以才有人提出修正,要求改採當事人主義
由檢察官負實質的舉證責任,而被告抗辯
法官僅基於公正中立之第三者聽審
不介入證據調查
更激進者甚且主張起訴狀一本主義,要求檢察官的起訴書不得附載證據
以免法官在開庭前就是先接觸證據,形成心證,不利被告
枉你自詡為正義的使者,批判司法官為法匠
結果自己的思想卻是最保守的職權主義
允許法院主動調查證據
這種自相矛盾的,拼命自打嘴巴的主張
真的不知道讓人該說什麼才好
你還是回去充實基本概念再來好嗎?
別囫圇吞棗,網路隨便抓幾篇文章就想打筆戰
這根本就是毫無系統的拼裝車知識
會害死人的!
作者: YukiRito (結城梨斗)   2016-07-16 04:57:00
好啦 朕知道了
作者: Owada (大和田)   2017-07-16 04:58:00
作者: xifaka (當之無愧)   2017-07-16 04:58:00
又再亂扯包青天~沒有義務主動調查 不等於 不能主動調查
作者: formatted (ゴミ丼 わがんりんにゃれ)   2017-07-16 04:58:00
掰掰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7-07-16 05:16:00
本案人證有矛盾之處,既然認為法官不應主動調查,那就該判無罪才對啊,法官真是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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