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墓迷路放狼煙 婦釀山林大火燒2小時
苗栗縣後龍鎮公司寮山昨晚發生山林大火,起因竟只是受困婦人要施放狼煙!陳姓婦人自稱上山掃墓,受困報案請求救援,大批警義消弟兄漏夜上山找人,透過呼喊已定位她位置時,沒料到她異想天開,竟放火燒雜草想要暴露位置,反而適得其反,火舌迅速往下風處救援人員延燒,嚇得打火弟兄被迫撤退。幸好火勢稍歇,2小時後在火場灰燼雜林中,找到滿面烏黑的婦人,結束驚心動魄的救火行動。
後龍消防分隊小隊長史乙翔說,陳姓婦人(50歲)昨晚7點左右報案,指稱她到公司寮山、同光國小東南側處掃墓,因為天黑找不到下山的路,分隊出動近30名警義消、協勤民力前往搜山。
史乙翔說,因為芒草比成人還高,天色昏暗增加搜索難度,靠熟悉地形的義消帶隊,加上呼喊對詞方式,半個多小時後鎖定陳姓婦人受困山頂,要求她待在原地不要亂走動。沒料到,她竟開口說:「我來點火照亮位置,讓你們容易找到我!」雖然義消們尖叫千萬不要,卻遠遠看到火光竄出,火勢逐漸往下風處的搜索人員延燒。
史乙翔表示,由於大火竄燒迅速驚人,為了搶救人員安全,被迫撤退到半山腰安全處,但更讓人擔心的是,婦人手機失去訊號。直到火勢擴散近2公頃山林,燒出一條已成灰燼的通道,2度展開搜救,9時許發現她倚靠在雜木,滿臉薰黑、輕微嗆傷。
陳姓婦人說,當時高舉火把,想要讓救援人員快點找到她,沒想到一下子變成山林大火,「為了省電」才關掉手機,堅持不肯就醫檢查。而她「天兵式」的放火自救方式,讓消防人員搖頭不已。警方和消防人員懷疑,她可能有智能或精神方面問題,才會有如此離譜行為。
苗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偉逸說,雖然說婦人放火的出發點是求救,但放火燒毀他人之物,可能觸犯《公共危險》罪嫌,若鑑定有智能或精神方面問題,得減輕其刑。(楊永盛/苗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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