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7名涉詐騙台灣人在柬埔寨遭逮 恐被遣中

作者: zebra101 (斑馬)   2017-07-18 19:14:30
噓 LOVEMOON3427: 一堆法盲跟時代力量黑 出來秀下限 07/18 18:22
推 murphylee: 所以上面一堆人覺得台灣人歸中國管 懂了 07/18 18:25
我就來為你們幾個法盲掃一下盲,普及一下法律知識
這個道理不僅你們不懂,那些賭氣
喊送中國的其實也不見得懂
那些煽動民意的媒體和政治人物可能不懂,也可能假裝不懂
其實很多中國人也搞不懂
大部分人都是在喊爽的
簡單地說重點,這種通過網路和電信進行詐騙,受害者在中國的情形,和一名台灣
人在中國殺人後逃逸至第三國的情形,在法理上沒有差別,中國都擁有管轄權。引渡
至中國完全沒有問題。
根據中國的刑法,凡是犯罪結果發生在中國領域內的,都視為中國領域內犯罪,中
國的法律擁有管轄權。
這是國際上絕大多數國家通行的做法。台灣的刑法也是如此
規定: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4條: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
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相同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條:【屬地管轄
權】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就認為是在中華人
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犯罪的,除有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
(注:這部分主要是指外交人員的司法豁免權),都適用本法。
其次,在刑法的管
轄權問題上,大多數國家是屬地主義和屬人主義兼有,台灣的刑法也規定了對於在國
外實施犯罪的台灣人也有管轄權。這個時候,就涉及到三個當事國(中國、台灣、罪
犯所在地如肯亞、西班牙、柬埔寨…)對管轄權的競爭。很明顯的,從對證據的掌握
,從最有利於懲治罪犯,最有利於彌補受害者的各方面來看,引渡中國是最合情合理
的。這還不考慮台灣對詐騙犯罪的刑責極輕,幾乎沒有預防和懲治的效果。這和“一
中原則”沒有什麼關係。
引渡中國是當地國法庭根據中國所提供的充分的證據做出
的決定,兩國間的引渡是一種刑事司法互助,僅限於刑法,另外政治犯不引渡是國際
慣例,那些無限上綱到《反分裂國家法》的人同樣也是法盲。
我知道你們很多人已
經因為歇斯底里的極端仇恨失去了理智
希望你們能稍微想一想那些被詐騙而家破人
亡的普通人
不要失去了做人的最基本的良知
作者: LOVEMOON3427 (沒看過落枕嗎...)   2016-07-18 18:22:00
一堆法盲跟時代力量黑 出來秀下限
作者: murphylee (B.Rabbit)   2016-07-18 18:25:00
所以上面一堆人覺得台灣人歸中國管 懂了
作者: gankgf (幹客女友)   2017-07-18 19:16:00
作者: just5566 (就是56)   2017-07-18 19:17:00
柬埔寨是中國神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7-18 19:18:00
鄉民不是最愛全部把司法權送給中國?
作者: oberon48 (靈魂代理人)   2017-07-18 19:21:00
國師的柬埔寨法律讀完沒?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17-07-18 19:24:00
你不懂,坐在星巴克嘲笑受害者暢談人性尊嚴就是潮
作者: hizuki (ayaka)   2017-07-18 19:28:00
你不懂啦,國民黨不開f16就是喪權辱國
作者: kevinyuchi   2017-07-18 19:38:00
說的有道理,給推
作者: MacOSX10   2017-07-18 19:48:00
覺青太多害 台灣文明退步兩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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