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去公園玩突衝出!北市4歲女童遭輾臉變

作者: akame (光)   2017-07-19 01:00:40
台灣的汽車機車不禮讓行人、巷弄中車速常常也超快,
這當然不用否認,
我覺得台灣人的交通使用習慣很需要檢討,
但爸媽那種事不關己的態度,才是導致發生慘劇的主要原因吧?
君不見各大百貨公司美食街或是餐廳,
到處充斥著奔跑的小孩、放任小孩奔跑的父母,
完全無視美食街或餐廳內,熙來攘往的熱食。
要奔跑不是不行,爸媽應該要先做好評估場地是否適合的基本責任,
不要在馬路上也奔跑、在美食街這種到處有熱湯的地方也奔跑。
結果台灣部分家長只覺得,
反正有地方消耗小孩就是儘量消耗,
完全不顧孩子的死活危險。
這種悲劇根本就是可以被預見的,
小朋友何其辜,只是很可憐被這種沒有常識、不負責任的爸媽生養到。
類似的案例,還有放狗滿街跑、打死都不牽繩的飼主。
作者: kutkin ( )   2017-07-19 01:01:00
爸媽自己很有問題+1離女童只有幾步的越南籍母親=>嗯 不意外
作者: diabolica (打回大師再改ID)   2017-07-19 01:02:00
小朋友問題>司機
作者: watashiD (watashiD)   2017-07-19 01:02:00
交給法官判就好...事不是出在自己身上都有機會改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7-07-19 01:05:00
只會生 隨便養 不會教
作者: oaoa0123 (ball ^ω^ ice)   2017-07-19 01:06:00
越南籍母親,嗯
作者: love1987817   2017-07-19 01:06:00
同意
作者: FlashMan (央行是現代丁添廖)   2017-07-19 01:09:00
現在機巴家長也變聰明了 知道要把小朋友帶到圖書館亂跑比較安全 又可以吹冷氣 幹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7-07-19 01:12:00
這種幾歲的小孩跟壞掉的金頂兔子一樣,上街一定要牽著他們走路一下快一下慢一下跳一下跑的...不注意就搞事
作者: BDG (畢帝姬)   2017-07-19 01:13:00
另外查到交通安全規則139前段父母或監護人不得疏縱未滿十四歲之人,擅自穿越車道
作者: drigo   2017-07-19 01:20:00
其實兒少法也有規範父母(監護人)對兒童的保護責任, 只是出類似這種事, 警察都嘛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放過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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