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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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新華社新聞報導禁用詞新規,不用「中華民國」,可稱「佔中三醜」
3.完整新聞內文:
據內地藍鯨財經報導,新華社近日發布了新版新聞報導禁用詞條目,與此前版本相比,大
篇幅增加了與香港、澳門、台灣有關表述的規定細則。
在港澳方面,新規強調香港、澳門與「內地」為對應概念;不得將香港、澳門與中國並列
提及,例如「中港(澳)」,也不宜將內地與港澳簡稱為「內港(澳)」,可使用「京港
(澳)、滬港(澳)」;不得將香港、澳門實行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說成「三權分立」。
新規還特別提出,「對港澳反對派自我褒揚的用語和提法要謹慎引用」。新規舉例稱,不
得使用「雨傘運動」的說法,要稱為「非法『佔中』」或「違法『佔中』」;不稱「佔中
三子」,應稱為「非法『佔中』發起人」,開展輿論鬥爭時可視情稱為「佔中三醜」;不
稱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等為「榮休主教」,應稱為「前主教」。
在台灣方面,新規強調台灣與「祖國大陸(或大陸)」為對應概念;對1949年10月1日之
後的台灣地區政權,應稱之為「台灣當局」或「台灣方面」,不使用「中華民國」,也一
律不使用「中華民國」紀年及旗、徽、歌;不使用「台灣政府」一詞。
新規還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個省,但考慮到台灣同胞的心理感受,現在一般不稱『台
灣省』,多用『台灣地區』或『台灣』。」
在國際方面,不得使用「穆斯林國家」或「穆斯林世界」,可用「伊斯蘭國家」或「伊斯
蘭世界」;不要將哈馬斯稱為恐怖組織或極端組織;不使用「一帶一路」戰略的提法,而
使用「一帶一路」倡議。
在生活用語方面,新規呼籲新聞媒體及網站應禁止使用「裝逼、草泥馬、綠茶婊、我靠」
等38個「不文明用語」;要求通稿不得使用「影帝、影后」等詞彙,可使用「著名演員、
著名藝術家」;對國內領導及國有企業負責人不得稱「老闆」等。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70720-morning-brief/
5.備註:
有佔中三醜,那有佔中三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