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Airbnb條款上路 許毓仁嘆:台灣不適合發

作者: magiclunar (一一小心三受懊)   2017-07-20 15:07:23
各位常常去幹譙為什麼台灣旅遊如此昂貴,尤其是旅宿的部分,有沒有想過背後原因為何?
一個產業正常發展應該是金字塔 越頂端的需求較少也越昂貴
可是如果今天供需不正常,那有可能就演變成"奇形怪狀"
日本人是非常討厭AIRBNB,因為他們對居家社區安全的意識更重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73480
但是可以看到他們更願意去討論,而制定較為彈性的法規去接納他
而非如台灣閉上眼就裝做看不到......
前一陣子,我跟一位相當要好的朋友聊天,其本身是當地少數合法有牌照的民宿
我們都跟他開玩笑說:生意不錯,看來很快就可以回本
但他因此卻跟我們大吐苦水,說他花最多成本的就是這張牌照,
他是以一般旅館去申請才過了,因為在台灣民宿只有偏鄉能有,
既使是一般人熟知旅遊地點假使不是偏鄉,都無法成為合法
但他的興趣就在此,因此咬牙一撐還是堅持用旅館規格的方式讓他過了,
而台灣政府對於這塊都是採取放任態度,也就是立法是一回事執法是一回事
各地方政府也知道如果動到這一塊會對當地的觀光有很大的衝擊
所以都睜一眼閉一隻眼,讓優良、合法、低劣、非法的混雜再一起任消費者難以適從
相較於日本而言,制定較為彈性的法律去列管,較為嚴格的方式去執法
我覺得這樣對於整個產業結構會更有幫助
PS.對於這道法案能過,拍手稱讚的絕對是這些有牌照企業集團化的旅館、飯店。
相信以後會更直接反映在這些價格上,尤其最近國內觀光業慘淡.....@@
※ 引述《eleta (左右衛門)》之銘言:
: 理性來討論一個問題
: 既然民宿可以合法
: 就表示一般的民房結構也可以接受不特定人的住宿需求
: 很多人提到消防
: 合法民宿也必須接受一定的安全規範不是嗎?
: 我不理解的是
: 既然如此為什麽民宿一定要限定旅遊區
: 一般市區為什麽不行
: 為什麽要區分「觀光民宿」與「符合法規標準的日租房」?
: 後者為什麽就必須要登記為「旅館業」?
: 如果這種管理方式真的有其必要
: 又為什麽「觀光民宿」就可以開放?
: 這問題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 也沒有看到其他討論有什麽答案
: 有八卦嗎?@@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20 15:14:00
地方政府根本就不敢大力取締這些非法業者,頂多是有人檢舉的時候才會去取締,這就是非法業者愈來愈多的原因。另外旅館業未必是集團化的,獨資的中小規模旅館並不少。不要有取締非法業者是圖利財團的想法。 之前有網友提到了:一般人因為營業或出租行為,使房地合一稅、房屋、地價稅無法適用自用住宅稅率,其實將來出賣時是非常不划算的。哪會不會有人提這個也要修掉? 我講白一點,取締這件事對假共享真營業的業者影響最大。 
作者: sagarain (HNY 2010)   2017-07-20 15:22:00
日本人非常討厭airbnb?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20 15:23:00
日本之所以要去推民宅住宿法制化,一部份也是為了2020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20 15:23:00
補充一下:出賣前一年有出租行為,買賣之土地增值稅也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應該說日本人有不喜歡打擾別人、麻煩別人的社會風氣。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20 15:24:00
東京奧運的住宿需求。而且你去看該法規要求的是必須登
作者: CasioMan (卡西歐熊)   2017-07-20 15:25:00
日本人真的不喜歡airbnb阿 根原po講的一樣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20 15:25:00
AIRBNB造成社區有陌生人進出,日本人當然討厭。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20 15:26:00
記納管,才會去發給180日內的許可,那代表的就是該民宅各方面都必須符合法規要求才能取得民宅住宿許可
作者: kiddcat (雜魚)   2017-07-20 15:28:00
地方小公務員要取締,對方立刻就會抬出民代,警察,黑道...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20 15:28:00
而這次的法規是去開罰非法營業住宿的廣告行為,這兩者是不衝突的吧?一樣都是你沒有合法營業我就罰,只是日本
作者: kiddcat (雜魚)   2017-07-20 15:30:00
誰要挺地方小公務員? 公務員也只是領死薪水有飯吃.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20 15:30:00
因應奧運需求,推新法讓民宅住宿有個短期申請合法模式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20 15:31:00
其實罰得很重,甚至光靠一次罰金就能養一個公務員一個月以上了,但編制人員還是很少(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所以他們無法主動稽查,只能靠別人檢舉。
作者: Whitening (whitening)   2017-07-20 15:32:00
說來說去非法的想藉airbnb合法?
作者: kiddcat (雜魚)   2017-07-20 15:34:00
重點還是大家用選票投出的執政者手上,敢不敢取締?法律已經訂在那了,敢不敢保護合法打擊非法?
作者: bitch426 (0.0)   2017-07-20 15:35:00
有何不可呢 樓上氣什麼?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20 15:35:00
現在上AIRBNB就能抓一堆了,問題是他們敢抓嗎?(笑)連照片都有咧。
作者: kiddcat (雜魚)   2017-07-20 15:37:00
笑執政的不敢啦? 有何不敢? 在鍵盤前面講都很簡單
作者: ilanese (坐聽無弦曲)   2017-07-20 15:38:00
以前我親戚有人開旅館,沒有執照,當時是可以抓起來關的,他那時候好像被關了三天。這是很早很早以前的事情了,後來聽到他講這個,覺得很不可思議。
作者: kiddcat (雜魚)   2017-07-20 15:44:00
這問題被放置養大幾十年了,因為平常沒出大事,一直被無視.簡單的說,違法的太多,合法的少,哪邊選票多政客就往哪靠
作者: pigofwind (疾風小P)   2017-07-20 15:51:00
臺灣的確很多問題都是法規跟執行面差很大,法規訂很死但執行就沒在執行,違法的東西通通假裝沒看到,出事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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