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heHum (選擇題哼哼)》之銘言:
: 安安
: 乳題
: LP主唱上吊 釣出一堆反同人士
: 說 你看看 都是甲甲 臭甲就該去死
: 同理
: 今天如果一個女生被男生性侵 之後導致自殺
: 那也可以套用這個邏輯 叫全部男生都去死
: 如果今天一個人被網路霸凌而想不開自殺
: 那也可以套用這個邏輯 叫有用網路的人全部都去死
: 欸你們單純看不順眼就算了,還用一堆理由包裝自己歧視的事實
: 反同人士到底可以多低能?
哀 挺同又在秀下限 偷換概念了 老是來這套 搞不清楚狀況
女生被男生性侵 鄉民大多不也是 痛罵性侵者應該被閹割
有哪個人會說上得好 欠幹的 ?
反而一堆八卦新聞 大多是女的濫告 濫訴遭人性侵 結果司法偵查審判結果 都是合意性交
有還我們這些正常性向的男生清白嗎 ?
據衛福部疾管署的愛滋統計數據中 甲甲的愛滋感染比例是最高的
差不多是十愛滋九甲的這種驚悚的數字
甲甲性侵亂肛人 除了會造成被害者心靈受挫之外
還會導致被害者感染愛滋 這種行為 不該去死嗎 ?
死了都還算便宜
還有一堆人整天講幹話 然後被砲轟 就說被網路霸凌 偽裝成受害者 拿來當保護傘
真的是網路霸凌而想不開的 在台灣發生的案例根本就不多
如果只要發生一件男生侵女生的新聞案例 大家都痛罵全部男生都該去死
請問有沒有罵到甲甲 ? 還是甲甲就不是男的 ?
綜觀來看 反同的邏輯 似乎比挺同的還要理性多了
至少不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硬要把甲甲拖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