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新制」上路1年...國庫進帳600億 法務部:實現正義
2017年07月22日 02:06 ETNEWS新聞雲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刑法沒收新制上路1年,法務部21日表示,新制從去年7月實施至今運作順暢,檢察機關向
法院聲請沒收的金額已達到新台幣600多億元,「無人能因犯罪而獲利益」,彰顯真正的
正義。
法務部21日發表新聞稿表示,單獨聲請宣告沒收,擴大沒收第三人不法所得,實現真正的
正義,在沒收新制修法之前,如果犯罪行為人有死亡、逃匿、移轉給第三人等情形,除非
另外提起民事訴訟,否則無法單獨聲請宣告沒收,造成刑法疏漏。
新制去年7月開始實施後,沒收已經改為具獨立性的法律效果,宣告不必然附隨裁判為之
,且犯罪行為人死亡、曾判決確定刑法第19條等事由受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免訴、無罪
判決者,或刑法第19條、疾病不能到庭而停止審判者,均可單獨宣告沒收之。
另外,為了避免犯罪行為人將犯罪所的移轉給第三人,有失公平正義,新制也擴大沒收主
體,使及於第三人,避免因為犯罪而獲得利益。法務部說,拉法葉案中,被告汪傳浦的犯
罪所得流向第三人葉秀貞,台北地院裁定沒收汪家人9億多美元,正是體現修法精神,實
現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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