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md1201 ()》之銘言:
: 墾丁是台灣的觀光重地
: 但是墾丁的觀光業逐漸慘淡
: 一堆鄉民說寧可去沖繩玩也不願意去墾丁玩
: 墾丁的觀光業要怎麼做才能吸引鄉民呢?
說起來很簡單 做到很難
墾丁主要有兩點被破壞掉了
1是自然景點 2是昂貴的消費
自然景點要做的就是確實執行法律 並且修法來加重處罰
例如 那些亂抓魚 破壞自然生態 以及破壞保護區 等等
但是要有成效的話至少要5年到10年以上
至於昂貴的消費 就只能取決於市場機制 只能說消費者不是阿呆
一直宰一直宰 到最後客人都走光光了 徒留一堆罵名 和不好的印象
以前夜市花小錢就可以吃爽爽 現在夜市花大錢才能吃爽爽
然後現在夜市慢慢多數台灣人也不會想常去了
如果要有立即成效的話也很簡單 立個檢舉環境破壞獎金制度法
然後提高獎金提高罰款 不出三年立刻讓墾丁自然生態回到至少10年前的樣子
然後檢舉6年至少回到20年前的樣子
至於那些消費昂貴的店家 現在價錢砍3分之2掉 然後三不五時再推出促銷
也一樣不出三年 保證台灣人會很想且很常去墾丁走走放放鬆
結論就是你覺得多數台灣人能等待到三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