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7年7月25日23:18
2.完整新聞標題:
LINE「要帶油漆去拜訪」恐嚇罪成立判刑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
有噴漆的沒事,沒噴漆的卻有事!
新竹檢方日前認定,在人家門口噴漆「絕子絕孫」,因現今科學無法證實會對被詛咒對象造成實際侵害,因此不成立恐嚇,只構成毀損罪。不過,新竹地院審理一起案件,男子對前女友傳簡訊「我要帶油漆去拜訪」、「天天叫人去潑油漆」,儘管事後沒有潑漆,卻仍被法官認定是加害財產的「惡害通知」,確實造成被害人心生畏懼,構成刑法恐嚇罪並判刑3月!
判決書指出,有毒品、竊盜、恐嚇取財等前科的莊男,出獄後不滿王女與其分手,且雙方有債務糾紛,去年10月起,手機LINE簡訊「再不接就會有人帶油漆去拜訪了」、「我就天天叫人去潑油漆」、「會有人去你家的。還有去亂。潑漆」等內容,令王女心生畏怖,致生危害於安全。
莊男坦承傳送這些簡訊內容給王女,但矢口否認恐嚇,聲稱是當下跟她吵架,就講這些話,又沒有去潑漆,「那是我們兩個吵架情緒性的發言,實際上我也沒有幹嘛;那是我當時的氣話!」
但法官認為,根據傳送訊息內容「再不接就會有人帶油漆去拜訪了」、「我不怕你知道。我就天天叫人去潑油漆」、「會有人去你家的。還有去亂。潑漆」等語,被告顯然以「會有人至告訴人住處潑油漆」等作為加害王女財產之「惡害通知」。
王女指稱,後來莊男又傳了好幾封簡訊給她,揚言不還錢就要到她家潑漆,之後她家大門、鐵捲門及門口的報廢機車就被潑漆了,她認為是莊男所為,收到這些訊息讓她心生畏懼。
法官認為,這顯見莊男主觀已有惡害通知的意圖,客觀上雖無積極證據,證明後來有實現的動作,但已足認其行為,於客觀上已可認屬惡害通知,並達足以使王女心生畏懼的程度,縱然莊男主觀上並無實現加害的意圖,然因被害人已經心生畏怖,且有危害於財產安全,即構成刑法恐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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