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很厲害 這位前局長講的每個指控 很多都可法辦吧?
然後說自己只是提醒市長避免不法,是烏鴉嘴才難免令人厭煩
但指控也沒說市長有沒有改正?好像都說的市長已經違法的可能了?
大概整理如下
1.處理臨時人員的去留問題,市長要讓具有國民黨色彩的同仁,以「考績丙等」的方式不
續聘,我認為「不合法」,堅持不配合
>>他不配合不代表其它部門不配合 所以最後有沒有做?
2.各單位臨時人員年終考績合併排名一事,我認為各單位業務屬性不同而「不合理」,也堅
不配合;
>>這也是沒說清楚 所以最後市長到底做了還沒做?
3.健康防老園區的計畫,市長在市務會議上公開罵企劃科長「笨蛋」,事後讓我們的科長和
承辦人因承受不了壓力而嚎啕大哭。
我認為此舉似乎對基層公務員非常「不仁」,寫訊息請他適可而止;市長在疾病管制科的公
文上批閱「懶惰」,我認為這樣是對同仁「不義」,請他要修飾用詞,以免傷了同仁的心
>>這也許沒不法 但根本就是在罵市長不仁不義
4.中央發放食安獎勵金2950萬元,市長覺得這筆獎金應歸他掌控與支配,我建議他要謹慎編
列預算,不要藏匿,也不要花在LED電子看板和非食安的行銷上面,以免日後審計機關的監
督查核而陷於「不法」;
>>最終也沒說市長如何決定?還故意特別清楚寫出要他不要這樣那樣,這根本是要人去查吧?
5.採購疫苗時,市長直接指示配合藥廠的「建議」修改規格,令人感到「錯愕」與「不公」
>>這也是否是直接挑明市長有圖利之嫌嗎?
6.推動家庭責任醫師制度時遭遇醫師公會的強力反彈,為了推卸責任,市長竟沒有經過我的
意,以我的名義寫信給開業醫師,似乎有「偽造文書」之嫌
>>這也直接擺明市長有「偽造文書」之嫌?
7.第四次定期會決議請市府修訂食安自治條例,以避免日本核災食品在嘉義市販售,市長批
示「不必修正」,令承辦同仁不知如何是好,也難免有「藐視議會」的疑慮。
>>
每段看下來 根本不只是離職前善意提醒或是單純漫罵了吧
某幾項也不說清楚市長 後來是否有聽取建言還是執意行事?
甚至有幾項重大罪狀都直接寫出來了!
這樣檢調單位還不查嗎!!?
※ 引述《wwer0916 (wwer0916)》之銘言:
: 免職前最後一封簡訊 嘉市衛生局長再槓涂醒哲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149082
: 自由